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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

趣找知识 2024-07-17知识百科
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的相关信息吧。关注我们,了解更多资讯。



明代皇室的传承顺序是按“长房继承制”的说法,在近两年突然流行起来,持此观点
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的相关信息吧。关注我们,了解更多资讯。

明代皇室的传承顺序是按“长房继承制”的说法,在近两年突然流行起来,持此观点的人动辄拿明代藩王举例:

看看,明代亲、郡王的传承,就是一房一房按论序来的,长房绝了轮到二房,二房没人就轮到三房,这是朱元璋规定的祖制,和其他朝代是不一样,不要拿其他朝代来衡量明代云云。

明世宗朱厚熜就是不过继给孝宗,按照《皇明祖训》的兄终弟及和长房继承制论序,也该轮到他上,他就是天选之子云云。

不要死读书,尽信书不如无书······

摊手,每当看到这种言论,猴格就很无奈,有点闹不明白,既然你们言必称祖训,为什么不去扒拉一下,祖训上到底有没有规定宗藩传承是按所谓的长房继承制那样的兄终弟及、以侄继伯呢?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1)

我想,他们拿不出书面证据,只能拿几个宗藩例子来以偏概全、混淆视听。

因为《皇明祖训》上,不管是皇位继承,还是宗藩传承的相关部分,压根就没有——长房继承制——那样的规定!

朱元璋只规定了亲、郡王立继承人必须选择嫡子,没有嫡子、且王妃年过50岁时,才允许奏请册立庶子为继承人。

如果连庶子都没有,朝廷又没有推恩让近亲旁支上,那不好意思,该藩就只有国除、让近支旁支奉祀的命运了。

可能有人看到这里就会跳脚:你鬼扯!秦藩那么多兄终弟及、那么多按房头按论序的例子,你瞎了没看到?

不用怀疑,不管我列举多少史料,总会有这样的人出来蹦跶叫嚣。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2)

(*)

本文就是针对——明代传承顺序是否是按长房继承制——这个问题而展开的。

在明代,不管是秦藩,还是哪个藩,出现所谓的按房头、按论序,什么兄终弟及,什么侄子继承叔伯、堂侄继承堂叔伯那样的例子,都不是朱元璋规定的祖训,那只是当时朝廷对宗藩的一时特恩。

也就是说,明代宗藩的旁支小宗,能不能进封承爵,都要靠朝廷施与的特恩,要看朝廷的心情,朝廷高兴了大手一挥,允许你承爵;不高兴了就一耷拉脸,祖训没这个规定,不许承爵。

不信?那咱就从头说起吧!

明代宗藩传承有三种形式,父死子继、以孙继祖那样的正常继承,叫“袭封”;弟弟侄子以其他爵位续封的,叫“进封”;以子孙袭封而得到封谥的,叫“追封”。(必须说明一下,袭封这个词经常被滥用。)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3)

虽然《皇明祖训》只规定了亲王、郡王们,只能立嫡长子或者庶长子为继承人,没有规定一旦亲、郡王无子时该怎么办,但从实际例子可知,洪武、建文、包括永乐三朝,都是无子就除国。

到了仁宗朱高炽开始,才本着“笃叙亲亲”之意,违背了《皇明祖训》关于宗藩继嗣原则的规定,对亲王们始终给予特别的加恩,无子就推恩到兄弟,允许兄终弟及。

甚至在有明一代的宗藩承继中,兄终弟及还成为常态化,以至于明代除了首封无子国除和有罪国除的亲王外,没有一位亲王因为绝嗣问题而国除。

明代宗藩第一个兄终弟及,和第一个以兄继弟的例子,都出自经常绝嗣的秦藩。

  • A-1兄终弟及(含以兄继弟):

①秦怀王朱志均以兄继弟秦僖王朱志堩(geng)(亲王首例):

秦僖王朱志堩于永乐二十二年(1424)四月初七薨,无子。七月十八,太宗朱棣驾崩,八月初五,仁宗朱高炽即位。

十月十一,在册立皇太子的同一天,仁宗大肆加恩,分封诸子诸侄,同时遣使册封几位亲王、郡王。

而秦僖王的庶兄渭南王朱志均,也在这次大型册封中受到推恩,进爵为第四任秦王,即秦怀王,也是明代宗藩首位以兄继弟的例子。

②秦康王朱志<土絜>以弟继兄秦怀王朱志均(亲王首例):

秦怀王朱志均因为特恩从郡王进爵秦王,但并没有在位多久,就在宣德元年(1426)十月初一薨,仍然无子。秦藩再次绝嗣。

宣德三年(1428)三月初十,宣宗朱瞻基遣使册封怀王庶弟富平王朱志<土絜>为秦王,理由就是“以怀王无嗣,故令弟袭其爵”。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4)

从仁宣两朝开始,“兄终弟及”的承继方式,就成为明代宗藩中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而郡王中首例兄终弟及的例子,则出自赵藩。

③赵藩襄邑荣惠王朱见沂(yi)以弟继兄襄邑怀简王朱见滃(郡王首例):

襄邑怀简王朱见滃(weng)是赵惠王朱瞻塙(qiao或que)的孙子,襄邑恭定王朱祁锃(zeng)的嫡长子,成化十年(1474)四月二十四薨,无子。

其庶弟镇国将军朱见沂,于成化十三年(1477)九月初六,被册封为第三任襄邑王,有惊无险地登上郡王位。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5)

再来看三宗特殊的案例:

④秦藩郃(he)阳悼安王朱诚浍(hui或kuai)以弟继兄郃阳温穆王朱诚泓:

郃阳温穆王朱诚泓是秦康王朱志<土絜>的孙子,郃阳惠恭王朱公镗(tang)的庶长子,他有个独子叫朱秉楺(rou),未婚早亡。

弘治七年(1494)十一月十九,郃阳王朱诚泓薨无子。他的庶二弟镇国将军朱诚汾,觉得按照先例,该他兄终弟及上位了,就主动向朝廷申请袭爵,但点背的是,朝廷还没有应承他,他就挂了。

朱诚汾的儿子辅国将军朱秉橘,可能觉得他爹虽然死了,但二房还有他啊!应该由他来袭爵,就也向朝廷申请“乞袭封”,明孝宗“不允”,反而下诏指定朱诚泓的庶三弟朱诚浍,按兄终弟及的原则袭爵。

如此,三房的朱诚浍就成为第三任郃阳王,二房的朱秉橘只能干瞪眼了,此时他可以召唤“长房继承论”的发明者了。

但朱诚浍也很点儿背,朝廷的册命未下,他就在弘治十二年(1499)八月十七薨逝,孝宗考虑到他已经被朝廷获准袭爵,葬礼也应该按照郡王事例进行,故获谥“悼安”。

朱诚浍的嫡长子辅国将军朱秉檄(xi),就顺理成章地向朝廷申请袭爵,弘治十四年(1501)十二月二十九,朝廷以悼安王虽然没有受到册封,但袭爵的旨意已下,且追上谥号,名号已正,父死子继、子袭父封,就是天经地义的,故命朱秉檄袭爵,成为第四任郃阳王。

不过,朱秉檄又㕛叒点儿背,就在正德三年(1508)十二月十七,朝廷决定执行孝宗的旨意,命朱秉檄袭封郃阳王时,他就在同月二十六日薨,和他爹一样,册命未至而薨,赐祭葬如郡王礼。

比他爹更悲催的是,朱秉檄还没儿子,朝廷认为,对郃阳王已经一再推恩,现在不必再继续议封了,只需本宗以本等爵位奉祀,就是国除了。

这一家子真是悲剧!朱秉橘尔康手:如果让我承继也不至于国除啊!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6)

⑤晋藩交城荣端王朱表杋(fan)以侄继伯交城荣惠王朱奇淐:

交城荣惠王朱奇淐是晋定王朱济熺的曾孙,交城荣顺王朱美垸(huan)的孙子,交城庄僖王朱钟鐻(ju)的嫡次子,胞兄朱奇洸(guang)未婚早亡。

弘治十四年(1501)十一月初八,朱奇淐薨,无子。按照兄终弟及原则,该庶三弟镇国将军朱奇滽袭封。

朱奇滽和郃阳府哥俩一样点背,也是该他上位了,他挂了,如果参考秦藩郃阳府的例子,该继续按照兄终弟及原则,让朱奇滽健在的弟弟袭爵。

大明朝廷再次体现他们在宗藩政策上,一拍脑袋就做决定的随意性,正德三年(1508)六月十七,诏许朱奇滽的儿子朱表杋以侄继伯,还同意他追封亲爹的申请,追封朱奇滽为交城荣僖王。

朱表杋能够越过叔叔获得诏命,很可能是当时朝廷正处理秦藩郃阳府朱秉檄袭爵的事,把两件事混为一谈了,所以才让朱表杋捡个漏。

而朱表杋在正德五年(1510)四月二十八接受册封后,不到一年就薨逝,同样无子。朝廷让他唯一健在的六叔镇国将军朱奇洢(yi),以本职管理府事。

参考其他藩府,朱奇洢管理几年府事后,就可以申请袭爵,但是,没等他申请,他的堂兄弟辅国将军朱奇澶(chan),就纠集三个弟弟以及儿子侄子女婿亲家等五十多人,攻讦朱奇洢。

都是朱家的一块臭肉,谁比谁干净啊!朱奇洢不甘示弱,也和舅舅们反击,各自上书朝廷,你来我往闹得不亦乐乎。

正德九年(1514)五月十七,朝廷严惩朱奇澶,削其禄米三之二,并降旨切责朱奇洢,朱奇洢的郡王梦也就到头了,于嘉靖十六年(1537)十月十五卒。

他的庶长子辅国将军朱表柚(you)是个大聪明,他爹死了,该他管理交城府事了,他就向严嵩行贿求袭爵,嘉靖二十四年(1545)十月二十八,诏许袭封。嘉靖二十五年(1546)十二月二十六接受册封。

嘉靖末年《宗藩条例》颁行后,朱表柚被树立成滥封的典型,本来该按例革爵的,这个大聪明又在嘉靖四十四年(1565)九月十三,向世宗进献白鹿,惹得世宗大悦,不但赐他白金百两,大红金彩衮龙袍三袭,还允许他袭爵

摊手,世宗表示:咋地?朕就是这样任性!想袭爵拿钱来!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7)

⑥伊藩西鹗府镇国将军朱訏(xu)潗(ji)以弟继兄西鹗恭靖王朱訏漈(ji)被拒:

朱訏潗是伊安王朱勉堡的孙子,西鹗安僖王朱諟(shi或di)钦的次子,西鹗恭靖王朱訏漈之弟。

正德七年(1512)正月十六,朱訏漈薨无子,其亲弟朱訏潗以本职管理府事。

嘉靖九年(1530)十二月二十一,伊王朱訏淳为朱訏潗上书乞封,朝廷说,郡王没有袭封之例,所以,只允许朱訏潗管理府事。

伊藩的朱訏潗真应该向晋藩的朱表柚学习一下,不花钱怎么能办成事呢?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8)

同样可以归类到兄终弟及的还有从弟继承从兄,首例出自郑藩。

  • A-2从弟进封:

①郑懿王朱佑檡(zhai或shi或tu)以从弟继承从兄郑康王朱佑枔(xin)(首例):

东垣(yuan)王朱佑檡进封郑王的事,再次证明了明代宗藩传承的随意性,真的是朝廷想一出是一出。

郑康王是第三任郑王,于正德二年(1507)二月二十九薨,无子,唯一的亲弟朱佑檍(yi)也未婚早亡。

郑藩遇到的情况和蜀藩、以及秦藩郃阳王府一样,如果按照那两家的先例,就该往上推一辈,去找郑康王之父郑僖王朱见滋(zi)的弟弟们。

郑僖王兄弟十二个,长房绝嗣,二房未名夭折,三房盟津王朱见濍(song)早在成化二十年(1484)四月二十二,就因为有罪被革爵,又屡教不改打死宫人,于成化二十二年(1486)八月十一被废为庶人,全家安置凤阳高墙。次年(1487)十二月初二,才被新君孝宗释放,以庶人身份居住在怀庆府,直到正德四年(1509)九月病故。

四房东垣王朱见<氵贡>也早在成化十九年(1483)十一月十九,就爆出因宠爱同性恋对象而图谋毒杀王妃的丑闻,被宪宗下诏切责并勒令读书,于弘治十六年(1503)七月十三薨逝,朱佑檡就是他的独生嫡子。

郑康王薨逝时,还有三叔庶人朱见濍、九叔繁昌王朱见<氵寝>、十叔庐江王朱见湳(nan)、十一叔丹阳王朱见淕(lu)、十二叔真丘王朱见渻(sheng)。

如果按照蜀藩和秦藩郃阳府的先例,即便郑藩三房被废,也该轮到九房繁昌王朱见<氵寝>。

但朝廷并没有参考蜀、秦二藩的先例,而是脑袋一拍,以长幼论序,指定四房独子朱佑檡为新郑王,也成为明代宗藩中以从弟进封的首例。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9)

看到这里是否觉得熟悉?

朱佑檡的情况就是和明世宗一模一样嘛,朝廷说三房有罪革爵,就该轮到四房了,所以,正德二年(1507)十二月二十八,朝廷下诏,命早在弘治十八年(1505)十二月二十八就袭封东垣王的朱佑檡,进封郑王,还特别惩戒图谋和他夺爵的九叔繁昌王朱见<氵寝>,革禄米三之一。

写到这里时,猴格才意识到,网上那些坚持明世宗是天选之子、按论序的唯一继承人说法,大概率就是来自这里,或许,所谓的明代是长房继承论的说法,也是从郑藩衍生的。

拜托,不要以管窥天、一孔之见好么?类似情况的有蜀藩、秦藩郃阳府、以及郑藩,怎么就能拿郑藩事例来代表整个王朝呢?这不是一叶障目、以偏概全、混淆视听吗?有点搞笑啊!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10)

尽管朝廷加恩,把宗藩传承扩大到允许兄弟进封,但有些宗藩连亲弟弟都没有,依旧无法得到传承,鉴于“亲亲之宜”,朝廷只得把特恩范围扩大,允许亲侄进封,以亲侄成功进封的首例就是楚靖王。

但在楚靖王进封之前,其实已经发生过一例侄子求封被拒的例子,就是楚藩岳阳府的辅国将军朱均锽。

  • B-1以侄继叔(含以侄继伯):

①楚藩岳阳王府辅国将军朱均锽申请以侄继伯被拒(首例):

朱均锽是楚昭王朱桢的曾孙,岳阳悼惠王朱孟爟(guan)的独孙,朱孟爟有三个儿子,嫡长子朱季境袭爵,是为岳阳恭僖王;嫡次子朱季墀(chi)、第三子朱季坡均封镇国将军。

正统十三年(1448)二月初四,排行老二的朱季墀卒,仅有一子就是朱均锽;景泰二年(1451)三月十四,排行老三的朱季坡卒,仅有一女;天顺七年(1463)四月初十,岳阳王朱季境薨,无子。

显然,朱均锽和堂兄弟楚靖王朱均鈋的情况类似,区别就是朱均锽是岳阳府一支的独苗苗,而楚庄王一支的朱均鈋还有哥仨。

此时楚康王已经死,楚藩暂时无主,就由楚藩最高长辈、楚昭王第十子江夏王朱孟炬(ju),于天顺七年(1463)十二月初九出面代奏,说岳阳恭僖王朱季境无嗣,只有母弟朱季墀的嫡长子、辅国将军朱均锽,乞求让他嗣封岳阳王,以奉恭僖王之祀。

朝廷经过考量,宗藩此时还没有以侄继伯的先例,也没有以辅国将军进封郡王的先例,所以,不同意朱均锽以侄继伯承袭岳阳王。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11)

但随即,英宗驾崩,太子宪宗即位,就在天顺八年(1464)三月二十七,允许东安恭定王庶长子朱均鈋,以侄继伯,进封楚王,继楚康王。

朱均锽一看,觉得新皇宪宗应该比先皇英宗好说话,就在成化朝继续上书乞袭,但再次被以辅国将军无进封王爵之例的理由拒绝。

他也不想想,英宗拒绝他了,英宗的儿子怎么可能去打自己爹的脸?所以,遭到拒绝是妥妥的。

朱均锽并不死心,到了弘治三年(1490)十月初八,再次向孝宗申请,说自己是岳阳府唯一的独苗苗,不管是论序、论嫡、论长,都该轮到自己袭爵,请求朝廷参考宁藩石城府、乐安府,和韩藩乐平府辅国将军进封的例子,允许自己进封岳阳王。

朝廷回复说,你举的例子,人家不是以子继父,就是以孙继祖,你想以侄继伯,怎么能援引他们的例子?和他们相比呢?都不是一回事好吧!

孝宗还特别交代,以后妄想以侄继伯请封的,“只从此例”,告诫某些人,别梦想着以侄继伯了!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12)

②楚靖王朱均鈋(e)以侄继伯楚康王朱季埱(chu或者tou)(首例):

楚康王本身就是享受兄终弟及原则的惠泽,继承无子的大哥楚宪王,他薨逝时只有一个庶子,才八个月,后事都是由同母三弟东安王朱季塛(li)出面办理的,当时英宗还专门下诏给老三,让他好好育护二哥的小庶子。

但是,不到三个月,东安王朱季塛就薨逝,随即不久,楚康王那个不足周岁的小庶子也夭折了,楚藩再次面临绝嗣的局面。

按照兄终弟及原则,继续找弟弟,但楚庄王只有四个儿子,宪王无子,康王独子夭折,老四大冶(ye)郡王朱季堧(nuo或者ruan)也早薨无子国除,只有老三东安王朱季塛留下的三个儿子。

没兄弟可及怎么办呢?让楚藩就此国除?才即位的新君宪宗表示不愿意承担薄待骨肉的名声,于是继续推恩,允许楚藩以侄继伯。

天顺八年(1464)三月二十七,宪宗下诏命楚藩东安恭定王朱季塛的庶长子朱均鈋,“继楚康王,袭其爵”,这才出现明代宗藩首例以侄继伯的例子

看完上面两个例子后,或许会有人说,朱均锽没有成功袭爵,可能是因为他是辅国将军,又是郡王府,不能和亲王府相比···

郡王府真的不能以侄继伯或者以辅国将军进封吗?来看看大明天子在宗藩传承上的随意性吧!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13)

③代藩怀仁庄简王朱俊榭(xie)以侄继伯怀仁温惠王朱聪淑:

正德十二年(1517),怀仁温惠王朱聪淑薨,无子,由其弟镇国将军朱聪洌(lie)管理府事,当时朝廷对宗藩承袭已经趋向严厉,所以朱聪洌并没有被批准进封怀仁王。

嘉靖八年(1529),朱聪洌卒,他的儿子辅国将军朱俊榭,在嘉靖二十一年(1542)十二月二十五,被册封为怀仁王,父亲朱聪洌也被获准追封怀仁王,谥“僖康”。

如果朱均锽地下有知恐怕要仰天长啸了······

当然,隆庆五年(1571)五月初一,朱俊榭薨,十二月十三,他的儿子朱充<火於>又被授奉国将军,仅以本职管理怀仁王府事。

为啥不让朱充<火於>袭父爵呢?

因为他爹朱俊榭被朝廷判为“侄冒袭伯爵”,属于冒封,所以不能袭爵,怀仁王就此国除。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14)

勉强归类到以侄继伯叔一类的,还有从侄、族侄进封,都出自爱绝嗣的秦藩。

  • B-2从侄进封(含族侄):

①秦昭王朱秉欆(shuang)以从侄继承从叔秦简王朱诚泳(首例):

朱秉欆进封秦王的例子,经常被“明代是长房继承制”支持者引用。

弘治十一年(1498)六月十五,秦简王朱诚泳薨,无子,同时还无亲弟、无亲侄,甚至无亲叔在世,如果不让秦藩断绝,就只有在近亲旁支亲叔的后裔中去找了。

这种时候,的确需要按长幼论序来,所以,就选定朱诚泳三叔临潼惠简王朱公铭的孙子、堂兄临潼和僖王朱诚澯(can)的庶长子朱秉欆。

朱秉欆早在弘治八年(1495)十一月十六,就已经承袭临潼王的爵位。弘治十三年(1500)十月十六,被册封为秦王,是为秦昭王。

成为明代宗藩中首例以从侄继承从叔的例子。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15)

②秦宣王朱怀埢以族侄继承族叔秦定王朱惟焯(zhuo或chao)(首例):

中尉逆袭的朱怀埢,也经常被“明代是长房继承制”支持者拿来当例子来批评猴格,岂不知是自己胡乱举例。

嘉靖二十三年(1544)八月二十八,秦定王朱惟焯薨,无子、无弟、无侄、无叔。参考秦昭王朱秉欆的例子,也要在近亲旁支中,按长幼论序寻找继承人,就是秦定王的祖父朱诚澯的庶长兄镇国将军朱诚润一支后裔。

当时朱诚润和其子辅国将军朱秉柎(fu),均已亡故,论序就该朱秉柎的儿子奉国将军朱惟燫(lian),以再从兄的身份,继再从弟秦定王而进封秦王。

秦定王的继妃林氏是个很机灵的女性,她不愿意让大伯子朱惟燫当秦王,那样身为弟媳妇的她,处境会有点尴尬,于是提前上书朝廷,请求让朱惟燫的儿子镇国中尉朱怀埢承继秦王,来为秦定王主丧并管理府事,得到明世宗的允许。

这样一来,朱惟燫又尴尬了,明明旁支亲族中,按长幼论序就该是他进封了,怎么能越过他选他儿子呢?

嘉靖二十四年(1545)四月,朱怀埢为父上奏,说自己遵照旨意为秦定王主丧摔盆,请求朝廷让父亲奉国将军朱惟燫来管理府事。

明世宗又觉得朱怀埢很有孝心,就推翻自己之前的诏命,允许了朱怀埢的申请,让朱惟燫管理府事。当年十月,得到敕命的朱惟燫,就屁颠屁颠的向朝廷申请袭秦王爵。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16)

秦定王的林继妃自然不干了,毕竟她丈夫藩临秦国多年,还是有点人脉可用的,反正在各种运作下,朱惟燫进封的事最终黄了。

嘉靖二十五年(1546)六月初十,朝廷诏命朱怀埢管理秦藩府事,等秦定王丧满后就袭爵,朱惟燫仍然以本职奉祀临潼王府事。

按长幼论序该进封的朱惟燫,被拒绝的理由是什么呢?

理由极为简单粗暴:

按照论序,朱惟燫的确该进封,但是呢,他以兄继弟,多有不便,“殊有未安”,没有他儿子朱怀埢以侄承叔、居内奉婶,符合天序人情,所以,朱怀埢留在秦王府奉祀秦王大宗、侍奉林继妃,朱惟燫继续回家奉祀临潼祀事。

这理由也是简直了,大明朝真的没有以兄继弟吗?

当然有!

在朱惟燫之前有秦怀王朱志均以兄继弟秦僖王朱志堩,在朱惟燫之后有吉宣王朱翊銮以兄继弟吉庄王朱翊镇,怎么就不许他朱惟燫以兄继弟呢?这不欺负人吗?

此时此刻的朱惟燫急需现代网络“长房继承制”支持者们的声援!

总之,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朱惟燫所持有的长幼论序,最终不敌皇权,败下阵来,回家后不久就郁卒而死。

随即,嘉靖二十六年(1547)十二月二十七,镇国中尉朱怀埢获封秦王,妻子崔恭人为秦王妃,实现逆袭。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17)

在明代宗藩传承中,朝廷推恩兄终弟及之后,还不是以侄继伯那种类型,而是兄终弟及的变异——以叔继侄,首例出自蜀藩。

  • C-1以亲叔继亲侄:

①蜀和王朱悦<邵火>以亲叔继承亲侄蜀僖王朱友壋(首例):

蜀僖王朱友壋本身也是享受兄终弟及的特恩,从罗江王进封蜀王,宣德九年(1434)六月二十一薨逝,年仅26岁无子,蜀王再次绝嗣,但宣宗一直到驾崩前,都没有针对蜀藩传承作出指示。

宣德十年(1435)二月初九,新即位的大明天子猪叫门,继续新皇登基推恩的惯例,册封蜀献王朱椿的庶五子保宁王朱悦<邵火>为蜀王,这也是明代宗藩首例以亲叔继承亲侄子的形式。

朱椿六个儿子,为何是老五朱悦<邵火>进封呢?

要按照网络发明家提出的——明代是长房继承制、以及明世宗是天选之子——的“伪理论”,即便朱椿长子悼庄世子朱悦燫(lian)一支绝嗣了,不也该论到老二华阳悼隐王朱悦燿一支?

即便老二朱悦燿早死了,他又不是没儿子,不也该论到他儿子第二代华阳王朱友堚(huan)?

朱友堚应该和明世宗一样,就是蜀藩的天选继承人啊!朝廷怎么能跳过二房让五房上位呢?这不得让网络发明家气得嚎啕大哭吗?

很显然,当时的朝廷是参考秦藩兄终弟及的先例,上推一辈,继续按兄终弟及原则选择的嗣王。

所以,既然朱椿长子朱悦燫的小儿子蜀僖王朱友壋绝嗣了,也没得弟弟可及了,就上推到朱悦燫这一辈,继续兄终弟及。

因为老二华阳王朱悦燿、老三崇宁王朱悦燇(jun)、老四崇庆王朱悦忻(xin)均已早亡,可不就“及到”老五保宁王朱悦<邵火>,所以,朱悦<邵火>一支就成为蜀藩的新大宗。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18)

想起“明世宗天选论”支持者们常说的,假如老兴王朱佑杬在,按兄终弟及就该兴王啊!

是,没错,兴王活着该及到兴王!但兴王不是早死了吗?参考明代首例没弟弟可及的情况,自然该及到孝宗活着的其他弟弟、大行皇帝活着的叔叔身上,而不是小兴王身上,所以,什么世宗是天选继承人的歪理可以休矣!

再说回蜀藩,朱椿六个儿子,就只有二房华阳王和五房蜀和王两支得到延续,成化九年(1473)八月二十二,二房的华阳王朱友堚以穷蹙为由,上书请求瓜分祖父献王朱椿的遗产。

朱友堚没有想到用网络发明家的“长房继承理论”为自己争论序,只不过是拿出身来酸一酸五房。

他向朝廷表白,自己爹华阳悼隐王朱悦燿可是献王朱椿的次妃所生,而五房的保宁王(蜀和王)朱悦<邵火>只是献王宫人所生,自己爹的身份明显比五叔尊贵,可偏偏最后是出身低下的五房袭封大宗王爵,享受封国之富,俺们二房却待在灃州这旮旯里“窘乏殊甚”,求分献王遗产。

明宪宗念及华阳王太贫穷,就让蜀王给他点钱做家用,后来蜀王给了华阳府五百两,那是朱友堚已死,他的儿子三代华阳王朱申鍷(kui)可能嫌少,拒绝接受,为此还被朝廷怼了一顿。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19)

同样归类到以叔继侄范畴的,还有以从叔继从侄进封的,即明代末期的肃藩,这个例子再次见证大明朝廷在宗藩承袭上的随意性、以及自打自脸。

  • C-2以从叔伯继从侄:

①肃懿王朱缙<火贵>以从叔继从侄肃怀王朱绅堵(首例):

嘉靖四十三年(1564)七月二十七,肃怀王朱绅堵薨无子,没有亲弟亲侄,亲叔延安恭靖王朱缙焮(xin),也早亡无子国除,肃定王一支绝嗣。

为了避免肃藩除国,朱绅堵的亲祖母肃定王妃吴氏,奏请朝廷,想让丈夫的亲侄辅国将军朱缙<火贵>进封肃王承祀,遭到朝廷拒绝。

朝廷拒绝的理由就是,最新的宗藩条例规定,亲王无子者,只有亲弟亲侄才能进封,没有以叔继侄的,朱缙<火贵>是肃怀王的从叔,没有越世相继之理,所以不许他袭爵。

嘉靖四十五年(1566)十月三十,朝廷命朱缙<火贵>以本职奉祀摄理府事。

肃藩自然不甘心就此国除,而是不停的向朝廷乞封。

隆庆二年(1568)五月十九,肃定王妃吴氏,再次申请让侄子,管理府事的辅国将军朱缙<火贵>承袭王爵,再次遭到拒绝。

朝廷还告诫朱缙<火贵>,以后少拿着吴妃的名义“再三渎请”,明穆宗也义正言辞的说,我爹“宸断”你不准继袭,就不能袭。

几次遭拒后,朱缙<火贵>终于学聪明,通过贿赂司礼大太监陈洪,于隆庆四年(1570)十月初六,被批准袭封。隆庆五年(1571)四月二十七,接受册封。

尽管他只能支辅国将军的俸禄,好歹是亲王的名头,其早亡没有赶上封郡王的父亲镇国将军朱弼柿,也于万历五年(1577)三月十二追封肃安王。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20)

通过上面列举的各种宗藩承继的类型,可以明显看出,明代宗藩传承真的是很随意,除了父死子继、祖死孙继的正常承继外,所谓的兄终弟及、以侄继伯、以叔继侄等,都是朝廷对宗藩的特恩。

后世皇帝也不过是参考父辈开创的例子,但那些例子并没有因此形成制度,所以才会出现有皇帝参考例子,有的则直接无视例子,朝廷开心了就是论序该你进封,不开心了就是祖训无例,你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所以,相同类型的例子,有的宗室可以逆袭袭爵,有的宗室却屡次乞封就是不允,毕竟,雷霆雨露皆是天恩!

像庆康王朱秩煃(kui),不嫡不长,仅凭父宠,就越过兄长们得封世子承爵,二房真宁王一支为此不服,吵吵了多年,也没把庆王的爵位夺回来。

像楚藩岳阳府的朱均锽,又嫡又长,还是独苗苗,但不让你袭爵就是不让你袭爵,哪怕是别人和你一样情况,别人能进封,你就是不能进封。

像秦藩的朱惟燫,在旁支中按长幼论序的确该他上,但皇帝愣是朝令夕改,答应你也不算数,说什么不能以兄继弟,那秦怀王为何能继弟弟秦僖王呢?

可见,什么嫡庶!什么长幼!什么道理!什么前例!都不过是朝廷的一句话而已,还不是皇权说了算?

总之,通过宗藩传承的各种实例都足以证明,现代网络上流传的所谓“明代是长房继承制”的说法,就是凭着秦藩、郑藩几个以偏概全的“特恩”例子,才想当然生造出来的伪规矩、伪制度,实在是不足为据。

注意,可不是猴格说——兄终弟及、以侄继伯、以叔继侄等——都是特恩啊!而是大明朝廷自己说的。

明代继承制度(明代是长房继承制)(21)

正德四年(1509)十二月二十三,朝廷就宗藩承继问题作出最新指示,就直接指出:

祖训只有嫡长袭封之文,后来出现的诸如庶弟、侄子、堂侄袭封的事例,“俱出特恩”。

到了正德五年(1510)十二月初八,朝廷再次指出:

宗藩袭封之典都记载在祖训上,所谓兄终弟及“系出一时特恩”,宗室中却纷纷援此为例,屡次来烦扰朝廷。从今往后,各藩袭封的亲王郡王们,都以嫡子承袭,没有嫡子以庶子承袭,如果庶子也没有,只许本支以本职奉祀,藩王们的弟弟、侄子,不许远引先辈之爵为词,如果还有人以此朦胧奏扰朝廷,治罪其内外辅导官。

网上那些散播明代宗藩的传承制度——包括兄终弟及、以侄继伯、以叔继侄等等——就是按房头来的长房继承制的说法,真的可以休矣!

据说有些人还把这个伪规矩往老朱头上扣,实在是太荒诞了!

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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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明:本文日期均按实录记载。

参考资料:《明实录》、《礼部志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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