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后还钱(平安付被列为被执行人)
支付之家网(ZFZJ.CN)近日,持牌支付机构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
支付之家网(ZFZJ.CN)近日,持牌支付机构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付”)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5月21日,平安付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京0108执13920号”,执行标的9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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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为平安壹钱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旗下支付机构,同时也是平安集团旗下综合支付解决方案服务商。
过去几年,壹钱包搭建并打通安集团的账户支付体系,支付服务覆盖平安内部陆金所、寿险、产线等核心金融场景,保障平安集团底层资金交易、分账过程中的安全、高效。
平安付公司最早于2011年5月3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覆盖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外,平安集团旗下还拥有另一家持牌支付机构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据悉,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支付牌照业务范围覆盖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和银行卡收单。
今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对外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引发支付行业巨震。
央行方面称,为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条件)中规定,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
在不久前公布的首批支付牌照第二次续展结果中,“银商系”持牌支付机构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王府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拟与其控股股东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整合工作,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了中止续展审查申请。
不过同样在该批次的支付牌照续展中,同属于平安集团的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和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两家持牌支付机构却获得了通过。
未来支付条例一旦正式落地,上述两家公司将不得不面临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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