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后回来还找小三什么心理(出轨离婚小三或情人中的经济问题)
我们必须正视配对失败的可能。正常情况下,想要
我们必须正视配对失败的可能。正常情况下,想要自身优势最大化,莫过于配偶全心全意投入自己的怀抱,无论是钱还是人。
但是,假设配偶的钱与人并没有带给我足够的满足,同时对方也这么认为的话。那么空缺的这部分就必然需要被填补。它是导致恋爱失败,离婚重组,婚外情,包养,嫖娼等行为的内在原因。
第三者被发现的时候,两方都必须面对一个问题:原本专有的两性关系是破裂重组还是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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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鼓相当的感情,只有破裂这一个结果,如前所说,继续维持这段关系并不能取得对等回报。
但,也很多人会痛哭流涕,苦苦哀求,撒泼打滚,用尽很多方式方法去展示自己的痛苦和不舍。但冷酷地说,这些办法对挽回感情没用。
即使另外一半回归正常生活了,当事人也必须得忍受那种充满残缺感和失败感的两性生活,换句话说,这个人说服了自己接受伴侣所能提供的剩余部分的价值,而不是与原来相同的婚姻价值。
更可能的是,某方会默认另外一方拥有专属两性之外的性自由,比如回家就好,不准带女人回家等。
婚姻不破裂的情况下,男方包养情人,他能提供给情人的,和能提供给妻子的相比,这两者的财富比例关系是多少?或者说,最优比例是多少?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如果把家庭比作一条漂浮在无边大海中的船,男女比作船员,男人可以带来食物60份/月,女人可以带来食物30份/月。双方一起决定50/50分享船上的食物。他们分享食物并共同对抗旅途寂寞和意外的风险。
结果有一天,男人从海里捞出来一个陌生女人,让她上了船并给她提供食物。那么该男人最多能提供给女人的食物是多少呢?15份/月以内。
假设维系一个人基础单位的收支要求是30份/月。这意味着,这个数量,仅仅只能支持该男与该女维持半个月以内的关系,按照四倍激励法则,可能仅仅够他们维持半个星期以内的关系。(事实上按照现实某个行业报价来计算的话,该金额大概仅仅能充值一天)。
这种情形下:
对于男人而言最优选择维持现状,因为女人可以提供收益,而陌生女人则是成本。
对于女人而言,合作关系终止会损失50的收益,但是如果有另外一个女人来平均分摊这个收益的话,也许她只能得到不足35,属于倒贴钱帮男人养第三者。一旦损失到了临界点,分摊收入低于40,她不如终止这份合作~也就是婚姻。
对于陌生女人而言,共存的收益太低,不足35,竞争胜利的希望又太小,不如取临时收益15走人。
不要求准确的话,应该可以用平均工资计算出来一个大致数字来衡量配偶在什么样的资产金额时会偶尔变坏。
计算出来偶尔变坏的金额以后,还可以用它做基准大致估算配偶长期变坏需要的资产金额。
在配偶长期变坏但是又不打算离婚的情况下,还可以计算下正室和孩子可以要求的最多的财富分配占比,通常应该是家庭共有财产约96%,剩下部分是情人或者小三所能拿到的部分。
如吴某波事件,如果套用这个观点来看,某某逾越了自己的可能的财富分配界限,导致男人只能跟她决裂。
而且不止如此,合法婚姻下,男人或者妻子可以用妻子的合法的法律权利从情人手中追回相应的财产损失。
当然,现实不是数学,具体情况会因人而异,另外人的价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学习了解特定的人生变量能让人对生活和人性更有把握。
相比于钱,人有独特的两性之间的价值即私人感情和偏好,这种私人价值往往是无法被世俗的财富所动摇的。
正常的合法的初次选择的婚姻,都隐藏着巨大的损失成本和不为众人所知的价值,这种损失和价值往往在婚姻正常存续期间被忽略,但默认的一对一夫妻关系被打破时,它就会显示出巨大的威力。
如何使用合法婚姻的威力是一种另类的学问,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大略来说,如果选择离婚,可以利用它制造对方损失,逼迫对方在财产分割中让步;如果保存婚姻,可以选择增加自己的家庭财富实际控制比例,但允许配偶自由使用某个比例的金额去浪。
超级大商人霍英东早在1978年就立下遗嘱:家族大部分遗产几乎都由霍家长房继承,二房三房的遗产总和不及长房的一半,且规定除长房外,另两房子女不得进入家族商业内部。
最终,正房得了财产的一半和商业资源,偏房只得了财产一半。正房次子得了一半财产,正房其他儿子比照次子减半,正房女儿比照其他儿子减半
大家族式的生存智慧:妻妾地位有分别,儿女有别,长幼有别。传统做法上,妻生子和妾生子的地位要有差别:妾生子没有继承权。长房儿子之间分别:长子长孙继承大多数财产。长房儿子和女儿区别对待:儿子继承一切财产,女儿给一笔丰厚嫁妆,没有继承权。
这种做法的本质是保持某个家族成员的现有阶级地位,自主打落其他家族成员的阶层地位,从而保证家族人口贫富比例的均衡。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霍英东贯彻了这个原则,但是没有做得更彻底。
妻妾有别,偏房并没有异议,但正房内部却开打了。霍英东在遗产分配上侧重二儿子,但是侧重程度偏低,于是小儿子跟其他人打起了官司。
霍英东在财产分配上偏爱儿子,但是给予了女儿不少,结果导致女儿们跟儿子们打起了混战官司。
2006年霍英东去世,五年后长房开始为遗产争斗,一直延续至今,已有10年之久。这场争斗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尽头就不知道了。显然,霍家这个家族的发展壮大会受到内斗的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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