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教育局疫情文件(兰陵县疫情防控通告)
一、基本原则
坚持“因校施策、严格审核、安全有序”的原则,严密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
二、复课对象
费县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
三、复课要求及时间
自5月13日至15日,县教体局对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条件核验工作,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通过复学条件核验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教学,通过核验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不超过学员最大承载容量的50%标准限流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复课时间为5月16日(下周一),核验不合格的机构不准复课。任何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及学生不准跨县区、跨镇街参与培训活动。
四、核验重点
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要求。重点核验以下四个方面:
(一)疫情防控落实情况。校外培训机构要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复课前,对环境进行全面消杀,配齐备足防疫物资,做好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场所的通风换气并做好记录。所有从业人员和学生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建立缺课登记制度,准确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人员健康状况,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培训场所。要错时错峰安排培训班次和每班人次。
(二)人员健康管理情况。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好全体师生员工健康动态跟踪档案。健康状况异常的,严禁进入培训机构。复课时,校外培训机构所有从业人员需持行程卡(行程卡查询截图)、健康码、健康承诺书、疫苗接种证明、健康监测记录表,并提供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开展应急演练情况。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要组织应急演练,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
(四)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校外培训机构要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培训场所及人员管理;校舍、设备等要保持良好状态,监控设施要符合要求;不得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确保培训学生和从业人员的安全。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13日
沂南县
5月13日,沂南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根据市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意见,有序有条件恢复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
一、复课步骤流程
(一)提出申请。校外培训机构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到位的,提出恢复线下培训活动申请,把复课申请送到各辖区汇总上报。
(二)核查验收。教体局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全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条件核验细则》(附件),组织人员逐校开展核验。通过核验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50%限流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
二、机构做好复学准备
(一)制定复学方案。按照“一校一案”原则,不超过学员最大承载容量的50%标准,各校外培训机构科学制定复学方案,细化错时错峰上下课、日常防控、应急处置、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措施。
(二)完善应急机制。建立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构和应急工作机制,修订复课后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培训机构负责人“一日两报告”制度,确保应急处置流程畅通。
(三)做好复学预告。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提前将复课时间、要求、流程、注意事项通知每一位学生家长。
(四)设置隔离场所。按照相对独立,尽可能远离师生集中的教室、宿舍、食堂和集中办公区,严禁与其他场所(仓库)等混用的原则,合理设置隔离场所,科学设计疫情防控提示标识。
(五)做好物资储备。在机构校门入口处装非接触式红外线测温设备,配足配齐常用防护用品和重要医疗物资,按照随用随补原则储备应急防护物品。
(六)全面清洁消杀。复学前对场所内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清洁,参照《培训机构卫生清洁消毒手册》,对门把手、水龙头、开关、座椅扶手、课桌椅、电梯按钮、厕所地面、墙面等高频接触部位,根据情况适当增加清洁和消毒频次。按照规定进行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