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考试电话(延吉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2.延吉市教育局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1月7日下午4: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下午4:3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延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缴费及确认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2020年11月11日上午8:00至11月13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打印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
(六)有关规定
1.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 2020年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再次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或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核实考生信息等与考试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60分。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时间初步定为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至10:3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020年延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如考生未能提交《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聘用。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0年11月9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附件2等送至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延吉市人社局3楼),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延吉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yjrc.net.cn/)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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