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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理工大学教育学专业(东华理工大学教育学专业是几本)

admin 2022-05-15教育资讯
东华理工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基本概况1.学校全称:东华理工大学2.学校代码:10405(各省招生代码由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规定计入投档成绩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条 录取结果及时在我校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五章 学费、住宿费和奖贷学金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1.本科学费:一般文科专业4380元/年或4660元/年,理工科专业4940元/年或5220元/年,艺术类专业9600元/年,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1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500元/年。

2.专科学费:5000元/年

3.住宿费:1000元/年。

第十二条 奖学金设置及助学措施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

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六章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

第十三条 我校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合作高职院校: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我校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质量全过程监督等,合作高职院校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学生在合作高职院校就读。

第十四条 职教本科合作实验班属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生为我校学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我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学校招生办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东华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0年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声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 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号(330013)

联系单位:东华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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