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被欺凌可以找教育局吗(校园欺凌找教育局有用吗)
法律知识
孩子在学校被打了怎么办来源:找法网2021-06-12 07:24:07
导读学校是孩子们受教育的地方,是神圣的,家长们将孩子送到学校,一方面是希望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学到很多的知识,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学校能够管教好孩子,但是很多学校都存在打架的行为。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孩子在学校被打了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孩子在学校被打了怎么办
1、作为家长,务必保持理智。有些家长一听孩子挨了欺负,马上火冒三丈,带着自己的孩子要去报仇。这样做根本不能解决问题,还会让矛盾升级。
2、调查好事情的来龙去脉。不光要听自己的孩子怎么说。问问别的同学怎么说,打电话(到学校)问问老师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3、务必与老师取得联系。老师对于这件事是否了解?是否很好的处理了这件事?打人的孩子今后还会不会对自己的孩子造成威胁?孩子在校时间,家长不可能随时提供保护。
4、绝对不能指责自己的孩子。孩子本来就是受到了伤害,你还说他不中用(等等语言),他心里会更难受。他本身就是受害者了,理应受到保护。
5、孩子的表达方式有时可能与大人理解略有不同。比如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别家的孩子晃动胳膊,没看见你家孩子在身后,结果被打了头,还没有道歉。当然那个孩子肯定是存在错误的,但是并不是主观上想给别人带来伤害。但与校园霸凌存在性质上的区别。
6、教给孩子保护自己的办法。只有孩子自己变得勇敢、坚强,才能独自面临校园霸凌。对霸凌行为,坚决说不。增强孩子的体质,不让自己家的孩子变成弱势群体。
7、与对方家长取得联系。对方家长对这件事是否知晓,是什么态度?当然有些家庭也是不可理喻的。如果他家孩子在学校横行霸道,那么可以联合其他家长,向学校(教育局)反应,让他转学。
二、相关法律依据
1、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
2、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执行)》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的法律规定。
3、我国《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有关规定,学校等教育机构违反对未成年学生教育、管理、保护等法定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2)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3)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及其他情形等12种情形。如果不履行负有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的将要承担伤害事故责任的过错情形,都属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过程中应当加以预见和注意的方面。如果学校出现了上述情形,则可以据以认为学校在主观上存在故意、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错,属于学校责任事故,学校就应当承担与其过借相适当的赔偿责任。除上述情形外,判断学校是否有过错,只能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作出。这些职责中,有的是属于学校负有的安全注意义务,如在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活动时疏忽大意,没有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与生理特点,或者学校知道活动本身具有不应当由未成年学生面对和承担的危险,而没有加以注意等。有的是属于教育义务;组织学生去春游前,要对交通安全进行教育,将活动的风险通过教育的形式让未成年学生了解、注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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