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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教育局小升初政策(山西临汾小升初)

admin 2022-05-15教育资讯
昨天煜林对19年临汾小升初政策以问答的形式给大家进行了解读,今天呢煜林将给大家介绍2019年临汾尧都区公办学校招生相关的政策以及公办学校片区分布。招生原则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

昨天煜林对19年临汾小升初政策以问答的形式给大家进行了解读,今天呢煜林将给大家介绍2019年临汾尧都区公办学校招生相关的政策以及公办学校片区分布。

招生原则

1.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

3. 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 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招生对象

1.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本市户籍申请回户籍所在片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学生

3.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条件见招生办法)

招生办法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

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者,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

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住址划片入学。

1.具有尧都区户籍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初中登记、报名。

2.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3.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4.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5.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6.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招生工作安排

1.7月10日—15日市直各中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区直(7.14-7.15)

2.7月16日---7月20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市直各中学和区直中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7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5.7月31日—8月1日区直各学校张榜公布属本校招生范围的新生拟录取名单。

6.8月2日区直各学校向录取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7.8月28日至30日均衡编班。

5.9月1日市直中学、区直中学组织新生入学。

招生计划

片区分布

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初中部)

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初中部):东至鼓楼北大街以西(不含水厂十字至北门巷街面西户);西至中大街以东(含路西西关北园农户及2010年前住户),南至贡院西街(原马尾巷)以北;北至城壕沟、北门巷以南(不含北门巷)。

临汾市第三中学(初中部)

东至广宣街以西;西至鼓楼北街以东;南至解放路以北;北至中心市场、区税务局机关胡同一直向西至鼓楼北的地段以南(含街面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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