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制义务教育快慢班株洲(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可以分快慢班吗)
近日,市教育局印发了《株洲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具体有哪些内容?
01全面实施属地管理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规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02明确学生入学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之前),且该学生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报名应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或居住证等资料。
03严格实施免试入学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招生方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超员摇号、免试入学”的招生方式。
04统一使用招生平台
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全市统一的平台进行招生,报名、审核、录取、派位全部在同一平台中完成。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确因条件不具备的,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暂时可由学校接受报名。招生平台直接与市学籍平台对接,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提前招生,未经招生平台完成招生流程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05科学合理划定片区
公办小学招生实行单校划片。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组织辖区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划定招生片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实施多校划片的学校,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06公办学校依照生源排序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在划定片区内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户无房的生源排序注册入学。
07明确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域内有户籍或房产或居住证,或适龄少年在本区域内有学籍,可自愿在网上报名本区域内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区域内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其是否可在本市其他县市区招生,跨区域的招生方案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08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程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多轮多批次报名和录取。在首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若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小于派位计划,则直接录取,并根据空余计划数进行第二轮报名和录取。第二轮报名录取后,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期间,经市、县教育局批准后,可启动第三轮报名。
09明确房屋产权性质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不动产权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入学,如果该套已经申请学位,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周期内,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10明确户口迁入时间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迁入片区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有户类学生划片就近入学。
11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
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适龄残疾儿童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