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对快乐教育的评价(外国快乐教育真相)
文/伍里川
近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职业教育法》实现的重大突破引人期待: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这让更多人可以升入普通高中,减轻义务教育“内卷”;明确本科职业教育,高考后填报志愿的选择将更多;写入本科以上层次职业教育,有助于培养更高技能人才。
其中,“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无疑是公众最为关切的一条。《职业教育法》近26年来首次大修,便将“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作为要则,不仅是对现实矛盾的必要破解,也是对“有尊严的职业教育”的大力促进。
“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这一政策,源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最初,这一政策的实施,作用和意义显著: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立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尤其是通过“中专”培养体系的高效运转,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从业人员,填补了技能型人才缺口。彼时,中专是“金字”招牌,是众多学生填报志愿的首选。其可以转户口、包分配,对于农村尖子生的吸引力更不用多言。在很多地方,其招录分数线甚至高于省重点高中的分数线。
但随着相应“优势”的不复存在,中等职业学校的吸引力逐步下降。在生源、师资、就业前景等方面,中等职业学校的状况均大不如前。虽然这些年来,中等职业学校勉力提升硬件软件是不争的事实,但和普高相比,依然缺乏足够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上职中,成为很多学生不得已的选择。这对孩子和学校来说,均有伤害性。一些孩子在职中“放任”自我,而个别职校管理失当,甚至出现了一些负面事件,导致“职中校风不佳”成为很多人的固有印象。职中的招生之难,极大困扰了职业教育的自身发展。
本来,“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意在加强职业教育。但在现实中却成为很多地方解决职校招生难的“法宝”,并逐渐凸显强制性。“普职5﹕5”分流,成为普遍的事实。社会焦虑情绪由此加剧。很多人为无法摆脱上职中的命运而长吁短叹。笔者的孩子几年前经历过中考的残酷分流,他们这些孩子,“上岸”与否所带来的心理冲击与影响,长久地留在了心底和人生履历中。不止于此,肉眼可见的“危机”,催生“中考更甚于高考”的压力,激发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内卷”程度。初中生的课业和心理负累成倍增加,是对“双减”成效的隐形消耗。只要“一考定分流”“一半人上职中”的现状不改,初中甚至小学生就很难真正让心中石头落地,真正融入快乐教育、素养教育。
“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作为一种“命运杠杆”的存在,是不公平的。其“一刀切”的属性,将本可进入普高的孩子拖入职校,失去上大学深造的机会。对众多学生选择权的事实性破坏,令“因材施教”的愿望面目模糊,过早且“代为”决定了孩子们的职业规划和路径,又令职校被迫面对着“差生效应”。这种情形,危害甚大。
专家提供的数据表明,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582.43万人,2020年毕业生484.87万人,意味着有近100万名中职学生没有顺利完成学业,从而过早走入社会。这种现状令人心痛、不安。
初中生身心稚嫩,他们普遍缺乏职业规划能力,在巨大落差出现在眼前时又往往难以调适心情。于是呼吁“调整分流比例”“延后分流”的声音不绝于耳。
但机械应对均不能彻解问题。而治本之策,显然已由新《职业教育法》提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将“中考分流”变为“协调发展”,击中了问题或矛盾的“命门”,更指引了职业教育的科学发展方向。
职中和普高原不是一对“冤家”,相辅相成、协调并进,才是正题。那种人为制造“分流困境”的举措,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在尊重个人选择权的基础上,理当赋予职业教育以魅力、尊严。人们对于职业教育的“偏见”,真正意义上源于职业教育的自身魅力不够,而社会上针对职校生的就业歧视的客观、局部存在,也让职校生的“尊严感”不足。
全面、全程办好职业教育,丰富多元教育图谱,吸引更多人因爱好和兴趣而投身职校,从而得到更好的、更切合实际的人生出彩机会,不容延宕。
无论在我国还是欧洲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均不可或缺。德国享誉世界的蓝领现象,即为发达的、有尊严的职业教育所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