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教育局招生结果查询(隆回教育局招生网站)
第三类:父母(含法定监护人,下同)双方(含单亲,下同)在城区务工与父母至少一方经商类。已于2019年9月30日前在“进城经商务工人员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务工经商信息,且截至2020年8月15日,父母双方连续在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务工、经商(有固定店铺)满一年以上人员子女;截至2020年8月15日,在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实际投产的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企业高管和特殊岗位的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子女。
第四类:父母单方在城区务工类。已于2019年9月30日前在“进城经商务工人员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务工信息,且截至2020年8月15日,父母一方连续在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务工满一年以上人员子女。
2.相关情况说明
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的儿童方可注册入学;已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六年级学生,必须重新核实就读城区公办学校七年级的资格。
因城区学位有限,为有利于化解大校额和大班额,城区各学校只接收回原籍和父母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随迁的插班学生。按缺一补一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插班学生,8月20日前持相关资料到招生区域内的学校登记,经义务教育招生办核查属实后,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或电脑派位安排。不同意统筹安排的,不予转学。
三、操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所有申请起始年级学位的,务必在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6月15日期间,点击隆回县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longhui.gov.cn/lhxjyj/index.shtml)中的“隆回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链接进行申请,6月15日前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城区公办学校就读资格,不再受理申请。
2.每个申请起始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据实申报一个类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子女申请学位只能选择“公职人员类”进行填报。6月15日以后调入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其子女有就读需求的,务必于8月20日前到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办登记。报错类别和提供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不予复报、复核,并取消城区公办学校就读资格。
特别提醒:1.房产类(第二类)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务工经商类(第三、四类)必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分别在“进城经商务工人员房产信息登记平台”和“进城经商务工人员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了登记方能在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登记。2.将单方务工报成双方务工的将按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城区公办学校就读资格。
(二)核查时需提供的资料
1.户籍类学生需提供的资料: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房产类学生需提供的资料: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房产证明(指能够证明房产权属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备案登记证明等)。
3.招商引资企业相关人员子女需提供的资料:
企业投资人子女需提供的资料: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投资金额证明,相关合作协议书及纳税凭证。
企业高管和特殊岗位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子女需提供的资料: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与岗位对口的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与企业签订的技术管理岗位合同与相关聘任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等。
4.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就读资格审核以隆回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的名单为准。
5.父母进城务工(含双方、单方务工)与经商类人员子女需提供的资料: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与就读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在县城务工、经商截至当年8月15日连续满一年的资料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编号、每段务工经历的务工时间、具体地址、工种、务工对象、纳税凭证、工资流水册等信息);租房证明,在社区警务系统中登记的居住地址(包括街道名称、小区名称、楼房栋号门牌号等)及居住起始时间截至当年8月15日连续满一年的资料证明;居住在工业园区工厂宿舍的的务工经商人员,以务工起始时间为准,截至当年8月15日连续满一年的资料证明。
以上资料除第一类需上传户口簿扫描件外,其他资料均不需在报名平台上传,只需将信息填写清楚、准确,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