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四台家庭教育讲座(云南三台家庭教育)
(4)探索推行多级联动、“室组地”联合等工作机制,以“动车组”模式提升监督效能。深化落实《省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州(市)纪委监委领导和监督的意见(试行)》等制度,以换届工作为契机,选优配强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推动州(市)纪委监委解决空编问题,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采取派员督导、听取汇报、审核把关等形式,加强对州(市)纪委监委履行职责、实施问责、案件查办等工作的督促指导,整体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效能。全面落实省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定性定量考核、“红白榜”通报等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派的优势”、“驻的权威”,促进派驻机构履职尽责。全面推行上级纪委监委以“小巡视”方式对下级纪委监委工作和班子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监督,及时向州(市)纪委监委反馈有关情况,跟踪抓好督促问效。探索推行“2+1+1”、“1+3+N+X”等联动工作机制,整合省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州(市)纪委监委工作力量抓好重点案件查办,以“动车组”模式破解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中的复杂问题。贯彻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助配合及“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优化整合办案力量,实现多地、多级、多部门联动监督、联合办案。
(5)坚持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着力锻造具有鲜明辨识度和贡献率的“云纪铁军”。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主线,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塑形铸魂、打造具有鲜明特质“云纪铁军”为目标,以开展“以案为鉴、正风肃纪、锻造铁军”警示教育为载体,持续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业务技能、纪律规矩、作风形象等方面教育;按照“工作就是学习、实战就是培训”的理念,探索派驻机构整建制参与专案等形式开展集成作战,“点训”100名综合素质高、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采取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试”、举办案管业务培训研讨会、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及“审理小课堂”培训等方式,着力建设一支高质素、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从严从实抓管理,今年年初,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暨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以反面典型为镜鉴,以正面典型为榜样,激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县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全覆盖。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制度》、《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工作办法》,实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情况月报及零报告制度,相关情况纳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
3.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全面落实为基层减负系列措施,着力解决文多会多督检考多的问题。省委召开省级五机关秘书长联席会议暨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优化调整省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做好2021年为基层减负工作主要措施及分工方案》,统筹推进全省基层减负工作。按照减数量、减人员、减议程、减时长、减篇幅“五减”要求,制定《云南省2021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出台《云南省关于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月监测、季调度、年考核”制度,加强文件会议及督检考监管,对年度督查检查考核、文件会议等实行计划管理。省“四办”加强统筹协调,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调研中的形式主义。采取在16个州(市)召开现场办公会等方式,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落实、促进发展。责成省残联、省交通运输厅、省交投集团、省林业和草原局认真抓好中央巡视指出问题的整改,引以为戒,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