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教育政策的变化(新中国成立后对教育的改革)
第三个特点是教育政策的社会性,主要体现在2006-2019年。国家开展多元办学、社会合作办学、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形成了以国家为主导、地方统筹、全民办教育的新模式,如中外合作办学、建立民办学校等。民办学校学生现在占比是较大的。在幼儿园,民办教育占到50%以上,中小学占到20%以上。社会办教育,与国家主导、地方统筹相结合。
70年教育政策发展的三大规律
一是要基本保障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全国50万所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这些学校和幼儿园要生存下来,不管是国家力量还是社会力量予以保障都极其不易。每年全国共有2.6亿多名学生,1600多万教师,没有4.6万多亿元的国家和社会投入,教育是难以存续下来的。所以,不要一说教育就是改革,就是追求个性,就是追求创新,基本的规律是要保证教师吃得起饭、学生上得起学,这是教育的基本规律和战略。
二是改革开放以来提倡素质教育。学生受教育要着重提高素质,要主动生动活泼的全面发展,不能接受被动的灌输式教育。全国每所学校、每位教师都要这样对待学生。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党的十八大、十九大都强调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应以人民的好恶为好恶,以人民的评价为评价,以人民的公平、均衡、平等为中心。总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是办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不以其他为中心。
70年教育政策发展的三个要素
一是强调教育政策发展的自主性。自1985年起,尤其是1998年以后,《高等教育法》规定了学校依法拥有办学自主权。省级统筹地方教育财政和管理,在《义务教育法》里体现得非常充分,这使得学校有了自主权,有了自己发展的意愿。特别是高等学校要制定章程,学校章程按照“校内宪法”的精神,保障学校改革发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文件,全国中小学也要制定章程。如此,我国学校办学自主性逐步落到了制度上。
二是强调教育发展的协调性。一方面强调教育的外部协调政策,教育的发展要与社会协调,高等学校、职业学校要为地方经济社会服务,为人民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和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服务,要适应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强调教育的内部协调政策,就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其他方面的教育要进行内部协调,不能各管各的。所以,高考、中考改革要从中学看到大学、从大学看到中学,把教育作为整体看待,强调内部协调、完整统一。
三是强调教育发展的开放性。教育要对世界开放,对社会开放,对教育内部开放。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实现了教育的全面开放,在“四个教育承诺”中做得很好。比如,允许中外合作办学,外国学校可以到中国来办学,前提是要与中国学校合作办学,不办独资学校。今年教育部将试点境外工科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独立办学。然而,外国不允许中国的学校去办学,哪怕是联合办学。我们的孔子学院只是一个项目、一个课堂、一个附属机构,不是一所独立学校。办学要承认独立法人地位,而美国、日本以及欧洲是不会允许孔子学院以独立法人地位办学的。与此同时,我国的法律有允许办营利性学校的政策。修订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社会组织或个人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西方的一些营利性学校,是把学校按商业机构来办,并无相应的教育法律予以规定和保障。与之相比,我国是全国人大立法予以保障的。
今后教育政策发展的三个导向
教育逐步进入2020年、2035年、2050年时,要强调:
教育政策发展的个体化。过去,我们往往把每个学生看成集体中的一分子,没有把学生看成个体。新时代,我们要强调学生的个体性发展,找到属于每个学生个体的培养方式、教育方式和发展方式。过去讲集体比较多,强调国家化、社会化,今后还必须强调个体化。
教育政策发展的优质化。过去强调教育的均衡公平,今后强调“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今后更重要的还有教育政策的优质化,就是说教育政策要服务于教育、学校、教师、学生发展,并且是优质发展,让学生变成优秀的人才、变成优异的人才。高等学校提倡“双一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也要办世界一流学校,如果不强调个性、不强调优质,是无法实现目标的。我们还要办特殊的尖子班,不能全部搞平均化。虽然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办,但是在高中、大学阶段我们可以办。因为,人的才能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