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醉驾案例分析警示教育(开展醉驾案例警示教育)
admin 2022-05-17教育资讯
近年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新闻屡屡曝光,除了国家法律惩处,纪委监委部门也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继昨天(12月22日)湖南长沙通报6起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后,12月23日,湖南邵阳又通报4起典型案例。事实上,近一个月内,湖南多地密集通报相关案例,以儆效尤,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
《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因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04轻处分
如果酒驾仅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该如何处分?
在邵阳市最新通报的4起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中,4人皆因酒后驾驶被处以罚款上千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其中2位干部被免职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位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
《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党员受到行政处罚,党组织可以根据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比如,结合喝酒的原因和时间、有无造成恶劣影响、酒精含量的高低、初次还是数次、工作一贯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九条亦规定,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调查核实后,给予政务处分。
也就是说,在没有造成恶劣后果的情况下,一般给予政务轻处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多则通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亦是在释放执纪执法只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知敬畏、存戒惧、守法纪,摒弃侥幸心理,方能平安到达下一个目的地。
潇湘晨报记者 曾羽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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