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网络教育报考简章(利辛县教育信息网)
为做好2020年度利辛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33号)精神,现就2020年度利辛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度利辛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200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ixin.gov.cn/News/showList/457/page_1.html)上发布。
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下述人员可报考: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8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18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在今年的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中,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和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名参加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但应当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2月14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非“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专项“高校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通过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xin.gov.cn)《通知公告栏》中招聘公告内链接进入报名系统,也可直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lixin.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为12月14日8:00--12月1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3.有关要求
(1)网上报名及网上审核,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公告中的时间节点进行网上报名。
(2)因疫情防控,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务必按照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有关防疫准备工作。
(3)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按要求录入有关信息,且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