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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分布(赣州市小学学区划分)

admin 2022-05-18教育资讯
2020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工作意见》(赣市府办发〔2017〕31号)文件精神,切实规范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等
1.招生对象在区内就读,具有区内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小学统一组织报名。2.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根据户籍、房产变更及拆迁安置等实际情况可申请调整录取学校;回原籍报名学生根据户口及房产所在地录取。

(2)赣州市黄金实验小学现有六年级毕业生属2020年金岭学校(小学部)学区范围内生源小升初录取在金岭学校(初中部),其余学生对口直升赣州市第五中学;赣州市大坪明德小学现有六年级毕业生属2020年灌婴小学学区范围内生源小升初录取在赣州市第十中学,其余学生对口直升赣州市第五中学。其他公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原则录取在对应公办初中(见附件1)。

(3)具有赣州经开区小学学籍的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其本人意愿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学,或对口升入赣州经开区初中学校就学。现在外地就读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赣州经开区初中,需在原就读地升入初中后再到赣州经开区初中办理转学。

3.注意事项(1)户口簿的改动需经派出所盖章,手工改动而未盖派出所章的无效。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户口地址以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学籍审核时验审的户口地址为准,验审后不予更改。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执行,不得违规招生,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预约和登记,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各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录取学生,要依法确保学生免试入学。(3)各学校必须坚持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合理配置教师,不得违反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举办任何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快慢班。(4)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切实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5)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择校费。《录取通知书》于2020年8月中下旬发放,区内学籍学生在毕业小学领取,回原籍报名学生在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领取。七年级新生应按要求按时到其录取学校报到入学,若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二)小学招生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入学当年年满六周岁(入学当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公、民办学校同步,公办学校之间同步,不再视学位情况适当放宽年龄。为确保赣州经开区小学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适龄儿童的户口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三个一致”(即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并单独立户且户主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优先的原则,学校根据预报名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数按照(1)具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三个一致”的适龄儿童;(2)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户的年满六周岁子女;(4)具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年满六周岁,但情况特殊的适龄儿童;(5)儿童户籍为港澳台或外籍的适龄儿童;(6)非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但实际居住地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的适龄儿童;(7)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的顺序录取。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符合“三个一致”的生源须全部安置到位,对其他未录取的生源由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统筹调剂到学位有余额的学校。在解决学校学区内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后,视学位剩余情况有序、妥善安置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1.具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三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1)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地(户主为其父或母,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父或母)三者一致,均属于学校学区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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