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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分布(赣州市小学学区划分)

admin 2022-05-18教育资讯
2020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工作意见》(赣市府办发〔2017〕31号)文件精神,切实规范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等

2.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的适龄儿童,须持有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学区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批。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凭原延缓上学申请表向所在学区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3.符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未及时参加招生的,由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统筹安置在有学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就读。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置中,若不愿意到指定接收学校就读,或者参加了招生不服从统筹调剂结果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4.各学校必须认真贯彻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要求,按照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做好招生入学工作。要严格执行小学招生工作政策,对超范围、超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学籍注册。

5.符合转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需转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就读的,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学区(或片区)学校申请,学校参照小学一年级招生的生源确认顺序,根据学校所登记的符合转学条件的申请人数和学校招生班额,确定转学名单。若学额未满,凭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若学额已满,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于8月下旬前上报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统筹安排。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申请每学年(7-8月)集中受理一次,学年中途不再受理。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期中途和学生在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七、工作要求(一)实行阳光招生。各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各校应在招生前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有关政策、招生办法等,内容包括: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携带材料、招生咨询电话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校园网和校门口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新生录取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文件,切实增强依法治教的意识,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的政策与规定,坚决抵制招生工作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不得变相接收其他学区的适龄儿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以办特色班为名,组织择优招生考试,不得以培养发展学生个性特长为由办变相的重点班。要遵循教育规律,依法依规办学,严格控制学校的招生规模和班额。严禁开展以择校为目的的共建活动,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决治理乱收费现象。要切实规范和加强学生学籍异动管理,特别要加强区域外招收和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对提交假户籍,假居住、租住证明,假征拆、安置协议和证明,假购房合同、房产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进行清退。各乡(镇、街道、管理处)、村(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不能出具虚假证明,一经发现,将进行追责,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校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宣传单、宣传栏、QQ、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使之家喻户晓,争取家长理解,社会支持,积聚工作正能量,努力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学校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为家长做好服务,化解招生工作的矛盾,要主动作为,妥善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难题。政策咨询电话: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0797-8379880。(四)强化控辍保学。各校、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建立和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五)强化督促检查。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各校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若发现违规招生情况,可向区教研和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举报电话为0797-8379880,举报电子信箱为jkqjzbzsk@126.com。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的学校及个人,一经查实,严厉问责,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2020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2.2020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学区划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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