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及教育政策(教育的惠民政策)
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的确定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由农户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推荐的评议小组组织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结果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建立贫困档案,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并获得《贫困手册》的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幼儿园)就读或即将入学就读的适龄人口统称为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
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教育扶贫惠民政策
1、学前教育阶段:对建档立卡贫困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1000元/人/年的入园补助。
2、义务教育阶段:①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其中就读小学的补助生活费1000元/生/年,就读初中的补助生活费1250元/生/年。②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全年按200天计算,每生每天补助4元,全年补助800元。③从2018年春季起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发放教辅材料。
3、高中教育阶段:①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800元/生/期,免教科书费320元/生/期。②给予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在此基础上,从2018年春季起统筹财政、扶贫、残联、民政等部门资金,额外给予特困生每生每学年不少于2000元/生/年的生活补助。③从2018年春季起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发放教辅材料。
4、中等职业教育:①免学费。②对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2000元/生/年。③对纳入到“一家一”助学就业工程的贫困学生,另给予2000元/生/年生活费补助,共补2年,第三年推荐定岗实习并就业。
5、高等教育及就业学费补偿: ①本、专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分1—3挡),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生/年。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博士生10000元/生/年,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生/年。③ 一次性资助残疾人大学生:专科4000元/生,本科5000元/生,硕士生及以上6000元/生;一次性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3000元/生(不分层次)。以上①至③项由学生就读学校落实。④ 对到我省51个贫困县基层单位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学生,根据其最高学历,参照我省高校平均学费标准给予固定金额学费补偿,连续补偿三年,补偿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生(高职)生3500元/年。
三、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四种情况
1、我县户籍地就近在本县就读的中小学生由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摸底采集信息实施有关教育扶贫资助政策。
2、我县户籍在本省外县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坚持全省“一盘棋”,严格按学籍属地原则进行资助,学生家长凭当地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证明到就读学校申报,由学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有关教育扶贫资助政策。
3、我县户籍在省外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可以到学籍地申请享受学生资助,如经核实确实未在学籍地享受资助政策的亦可纳入户籍地学生资助名册,同等享受本辖区学生资助政策。
4、我县户籍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由学生本人凭当地乡镇(或县)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证明、户口簿和扶贫补助明白卡向就读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同时凭学校学籍证明材料到县扶贫办申请享受“雨露计划”。
四、申请学生资助及资助资金发放流程
1、每期开学初由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家长递交资助申请。
2、每期开学初由学校采集符合条件的学生基本信息报县教育扶贫办公室。
3、县教育扶贫办公室汇总资助名单报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县学生资助中心。
4、由县学生资助中心出具学生资助资金需求报告,报相关职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审批,再由县乡财局通过涉农补贴发放平台发放到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扶贫补助明白折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