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院物业有消息吗()
省财政厅税政关税处
副处长
七、第三方机构基本信息
本听证会由第三方机构参与组织工作,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钱捍 |
营业期限 | 长期 |
成立时间 | 2000年5月18日 |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拟调整方案提出意?和建议,请将意?建议连同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hangjc@jldrc.jl.gov.cn,截止时间为3月18日。
特此公告。
附件1
吉林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费标准
拟调整方案
为完善吉林省公办普通高校教育收费管理,优化学费结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2017年7号令)。
二、学费标准调整主要内容
(一)拟调整学费标准。按教育部学科分类标准重新划分学科门类,对学费进行结构性调整,确定基础学费上限。
方案一:每生每学年人文科学类4600元,社会科学类4800元,理科类、农学类、体育类5000元,工科类5400元,医学类5600元。新闻传播类、公安类、艺术类、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保持原标准不变。
充分考虑高校教育改革及教育服务创新省份建设要求,支持和对接“双一流”建设,部属高校学费上限可上浮不超过15%,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学费上限可上浮不超过10%。
方案二:每生每学年人文科学类4700元,社会科学类4900元,理科类、农学类、体育类5200元,工科类5500元,医学类6000元。新闻传播类、公安类、艺术类、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保持原标准不变。
充分考虑高校教育改革及教育服务创新省份建设要求,支持和对接“双一流”建设,部属高校学费上限可上浮不超过15%,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学费上限可上浮不超过10%。
(二)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拟定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最高学费上限2.6万元/生年,由学校依据培养成本,综合考虑合作办学质量以及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等情况,在政府的最高标准内自行确定。超过最高学费标准上限的收费,合作方应为世界高水平学校,或拥有世界同类型高水平学科(专业)的学校,由省级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共同核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费标准由高校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