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免书本费吗(义务教育阶段书本费免费吗)
但这也仅限于常见之书,若是稀见之珍本,主人怕也是无能为力了。
让藏书家焦头烂额的借书问题,最终极的挑战其实是在死后。藏书家一生背负小气鬼的骂名,书不外借,尽管得罪人无数,但还算勉强保持了书的完整。但藏书之家多出败家之子,如何在身后让自己辛苦蒐集之书籍不至散失,这或是每个藏书家在暮年想起来都觉伤感的话题。有人想得开,在生前将书散尽,也有人想做垂死之挣扎,定下规矩,尤其强调书不能外借,定下规矩,以此来约束后代。这些规矩往往会与孝道联系在一起,唐人杜暹就告诫子孙:“清俸买来手自校,子孙读之知圣教,鬻及借人为不孝。”(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六)
浙江范氏天一阁,在范钦死后,“封闭甚严,凡各房锁錀,分房掌之,禁以书下各梯,非各房子孙齐至,不开錀。子孙无故开门入阁者,罚不与祭三次。私领亲友入阁,及擅开橱者,罚不与祭一年。擅将书借出者,罚不与祭三年。因而典鬻者,永摈逐不与祭。”(阮元《天一阁书目纪》)叶盛有篇《书橱铭》:
读书勤,锁必牢;收必审,阁必高。子孙子,惟学教;借非其人,亦不孝。(志雄:《闲话借书》,《古今》,1943年第16期)
出借书即为不孝,恐怕是祖先们绑架后代最后的武器了,钱大昕就看不过去,说:“借为不孝,过矣。”(《十驾斋养新录》)
稍有人情味的藏书家,给自己定的标准是择人而借。首先要排除绝不能出借之人,钱大昕就说三种人不能借:
然世固有三等人不可借。不还,一也;污损,二也;妄改,三也。守先人之手泽,择其人而借之,则贤子孙之事也。(《十驾斋养新录》)
叶德辉《藏书十约》中亦说:
非有书互抄之友,不轻借抄;非其同志著书之人,不轻借阅。
择人而借,看似合理,但择人的标准何在?藏书家培特拉尔卡有一天收到了老师康维内服雷的借书函,老师因研究急需,借走了两卷西塞罗。时间久而未归还,学生去探询情况,发现老师生活拮据,为了得到一顿饭的面包,就把书送到了当铺。学生希望老师告诉自己当铺的名字,把书赎回,并愿意帮助老师渡过难关。但老师乃绅士,此事令他羞愧难当,一定要自己赎回。学生也怕伤害老师的自尊心,就不再坚持。但不久之后,这位穷困潦倒的老师死了,那两卷书也不知所踪。
写到这里,突然感到借书之风气也在没落,哪怕是借而不还的朋友也见不到几个了。借书与社会氛围有关,十九世纪借书之风甚盛,有人称之为那是“即使最亲近的朋友也是真正的偷书贼的十九世纪”。(高明《爱书·借书和偷书》)这种爱恨交加的话,至少说明那时人还愿意读书。
如今,图书馆发达了,尽管大多华而不实;出版业繁荣了,尽管出版的垃圾太多;电子书流行了,尽管主要是热闹了各式阅读器的生意。浮躁与势利的泥沼中,哪还存得下读书的闲适和清雅。
或许,这个时代借书人的变少,大概真的是因为愿意读书的人少了。
撰文|王宏超;
编辑|走走;
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