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乡镇幼儿园规划(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
20.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积极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10个左右,发展公办园,大力推进普惠性资源扩容增效。新建改扩建100所公办幼儿园。加大省、市、县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力度,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含升类)不少于15所,建设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不少于100个。推进幼小衔接试点工作,实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推广以自主游戏为切入点的课程改革,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
21.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巩固义务教育成果提升工程。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回头看”,支持5个县持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工作。着力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学、教研常规管理。持续实施公办强校计划,加大对第一批公办强校计划项目校跟踪培育力度,遴选培育公办义务教育强校计划项目学校1000所。全面开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公有主体参与办学、深化校外培训治理,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只减不增,2022年底前将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压减到规定范围。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推动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办同步招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为主”入学政策。
22.持续推进普通高中示范特色多元发展。有序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工程。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重点加强市(州)和县(市、区)政府驻地普通高中扩容建设,有序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持续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统筹谋划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发展,做强做优县中。组织对40所现有省级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复查,对申请升类、创建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评估。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多措并举提升学生理科学习研究能力,建立与高等教育纵向衔接的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