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教育类选课规定(高考选课制度)
(二)基本学分要求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三年总学分达到144分方可毕业。
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通常情况下三年内获得总学分可达到180分。
(三)选课程序说明
1. 学校编制《选课指导手册》发放给学生
2. 学生学习《选课指导手册》并选课
3. 班主任统计本班学生选课情况
4. 学校进行统计整理
5. 学校排出全校课程表(包括必修与选修)
6. 学生根据学校课程表制定、调整自己的课程表
7. 学生依据个人课表进行学习
8. 学生在了解自己学习需要的基础上进行下一轮选课
(四)课程设置及说明
1.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部分。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音乐和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每个模块又分必修和选修。
课程设置时,我们充分考虑到学校的实际情况,即教师素质好,班级多,班额大,生源总体素质不高等特点,在高一时主要开必修课,首先保持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完善新课程的实验工作,确保不因实验新课程而影响教学质量。高三下学期以总复习为主。
2.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每学年分两个学期,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学期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每周安排4学时或2学时。每学时45分钟,每天7学时,按5天工作制,每周35学时。
3. 学校通过学分来管理学生的修习情况,学分由学校认定。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在28分以上,其中选修二至少获得6学分,三年总学分达到144分方可毕业。
4. 表中“A”表示必修, “A1”表示该学科必修模块1,“B”表示选修,“B1”表示该学科选修模块1,余类推,C表示校本课程模块。斜杠后的数字(如“/4”)表示周课时数,未标明课时数的视具体情况而定。“学分”栏中无星号数字为必修学分,带星号的数字表示选修学分。
5. 语文、英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等科目的必修模块,学习的内容和时间都由学校统一安排;研究性学习、艺术(美术和音乐)、体育三个领域的科目,学校只统一安排学习的时间,学习内容是可以选择的。考虑周课时总数、师资条件等因素,生物和通用技术安排到高二年级。为了在高一打好工具学科的基础并适应课标的要求,数学、语文和英语每周1课时的选修,准备参加高考的学生原则上都需要参加。
6. “选修一”的课程原则上每周2课时,排课时全级各班同时开设,学生不按行政班上课。不选修的学生,回原班自习。学生在高一和高二两年8个学段中,至少应完成6个学段“选修二”的学习。选修二的课独立开设,单独计算学分,内容由各学科组讨论认定。高一主要选学语文和英语,如《文言文拓展阅读》《英语阅读与表达》,高二选数学,如《简易逻辑与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