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移风易俗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培育)
实施农村牧区 精神文明创建提升行动
在深化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包头市将坚持从四个方面入手,不断夯实创建工作基础,推动实现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形成新风正气传得开、陈规陋习必须改的局面。
巩固提升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各旗县区要巩固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自治区文明典范城市。着力化解城乡发展不均衡难题,着力改变城乡文明程度、文明素养水平不同步现象,着力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移风易俗工作的要求,将移风易俗工作成效作为年度测评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效果。
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力度
按照“组织领导、创建活动、人居环境、文化生活、乡风民风”内容标准,推荐申报第七届自治区文明村镇,开展包头市2022年度文明村镇创建评选活动,届期内新评选文明村镇不少于40个,扩大文明村镇覆盖面,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加强文明村镇动态管理,年内对往届各级文明村镇移风易俗工作进行抽查考核,督促文明村镇持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提升家庭文明建设水平
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荐申报第三届自治区文明家庭,开展第三届市级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届期内评选不少于30户文明家庭;开展第二届十星家庭示范户评选,评选数量不少于30户;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弘扬新时代家庭观;组织开展“好家风进万家”线上线下宣讲活动,扩大受众群体。发挥家庭家风家教在推进移风易俗行动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家庭观教育引导群众在改陋习树新风中涵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自觉抵制婚嫁陋习、天价彩礼、薄养厚葬等不良社会风气。
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依托村(嘎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观、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各项任务,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科普宣传、教育关爱、法律服务、文艺惠民等各类文明实践活动,推广文明团结超市、道德银行、积分嘉许等经验做法,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观、价值观。不断创新形式载体,推广文化(文明)礼堂,融合婚礼庆生、贺喜纪念等功能,寓教育于服务,发挥好礼仪教化作用,推动形成新风正气传得开、陈规陋习必须改的局面。
实施培育文明新风行动
为确保移风易俗专项行动有载体、有抓手,包头市从细节入手,从点滴抓起,在细小实处中推进 “文明新风”行动落地生根。
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
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在全市95%的村(嘎查)建立村规民约动态调整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其中,并在乡镇(苏木)、村(嘎查)主要出入口等醒目位置长期公布。各旗县区要在村(嘎查)建立健全“四会”组织。村民议事会要切实保障广大村民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基层民主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道德评议会要推动评议村民中产生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及时了解村民思想动态,评议村民道德行为,并向村党支部提出加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建议;禁赌禁毒会要加强村(嘎查)的禁毒禁赌工作,预防毒品进入村内,严防赌博现象,强化村民对赌、毒危害的抵御意识;红白理事会要建立婚丧嫁娶报备制度,合理建议红白喜事消费标准和宴事规模,有条件的乡村要提供婚事新办场所及其它便利条件。通过“一约四会”,引导农牧民群众破除陋习,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和借生日庆典、升学宴、谢师宴、寿宴及其它宴席巧立名目收礼敛财,增加群众负担的行为。
树立新型婚俗观
以青山区全国婚俗改革试点为引领,各旗县区要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各婚姻登记机构要广泛开展婚前辅导、结婚颁证、离婚调解。积极推进婚恋观进高校、进社区及青年交友联谊、集体婚礼等活动。力求婚礼仪式简朴庄重,氛围温馨。破除婚事活动中各类丑俗陋习,自觉抵制燃放鞭炮污染环境、滥发请柬增加负担、大办宴席铺张浪费等不文明现象,引导群众遵守公序良俗,倡树婚俗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