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可以参加满分教育吗()
来源:红星新闻网
红星新闻网(记者 宋雅婷)3月31日报道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需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公共服务新需求,公安部新制修订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2年4月1日,将在成都落地实施。
据了解,此次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主要体现以下特点:
一是推出更多服务措施。新推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逾期未换证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等便民措施,更好地服务群众企业。
二是强化重点驾驶人管理。严格申请条件,对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保障公共安全。针对运输行业反映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短缺问题,放宽驾驶职业教育领证年龄,改进申请和考试制度,引导鼓励驾驶职业培训教育发展。
三是改进驾驶证申领使用制度。改进实习期管理制度,明确初次取得汽车类或摩托车类驾驶证的12个月内为实习期,增驾同类车型不再单设实习期,解决群众反映实习期限制过多的难题。改革境外驾驶证换领制度,对申请换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需取得境外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二年以上,并参加全科目考试。
一、六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一)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二)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
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就可以恢复驾驶资格了,不用像以前必须回到驾驶证核发地参加考试,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需要提醒的是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在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只能重新申领驾驶证。
(三)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
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C2 C1 ),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F D、E,E D)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四)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于4500KG的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五)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
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六)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二、驾驶人考试方面
(一)考试科目的调整
1、变更增加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考试要求。对已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小型汽车(C1)准驾车型的,需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常识),取消了科目一考试。
2、变更增加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要求。已持有轻便摩托车(F)准驾车型驾驶证的,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D)、普通二轮摩托车(E)准驾车型的,或者持有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常识),同样是取消了科目一考试。
3、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考试要求。已持有大型客车(A1)、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也就是C6驾驶证的,需要考科目二和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常识。也就是说不需要参加理论考试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4、变更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要求。已持有汽车类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准驾车型条件,申请变更的,只需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不用再考科目一了。
5、变更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中国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要求。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中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A1)、重型牵引挂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B2)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