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教育局课后服务收费标准(邵阳县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日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 2022 年全市春季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邵阳市中小学春季学期收费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秩序。
2022年春季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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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根据教学需要,安排学生完成课堂作业的作业本,可由学校按统一格式、数量、金额的原则代学生无偿购买。初中生每生每期不超过15元、小学高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10元,小学低年级每生每期不超过7元。
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暂定4元/课时,每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总额不超过8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政策,减免费用由属地财政按实足额补贴。
2022年春季高中学校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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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
书籍课本费按实收取,作业本费每生每期不超过20元。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暂定5元/课时,每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总额不超过1200元;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事后应及时公布,不得按月或按学期预收。高一新生入学体检,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原则,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免费教辅材料。各地不得将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列入教辅材料,应由学生自愿征订。
中小学校不得在正常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利用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校学生的培训补课并收取费用,也不得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校学生收费的各种学科类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午休管理服务、课后看护、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含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课后服务费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代收,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内容,对于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寄宿学生,学校应妥善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
各级中小学校必须确保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对学校和有关单位不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收费的,要按各自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编辑: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