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美术义务教育教科书课程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美术课程标准)
第三部分 课程内容
一、内容说明
本标准的四个学习领域,在比例上不作具体的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各学习领域分别由内容标准、学习活动建议和评价要点三部分组成。内容标准是课程总目标和分目标的具体化。学习活动建议针对内容标准提出一些更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这些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具有可选择性,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和采纳其中的建议,实施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努力达成内容标准。评价要点则提出检测内容标准达成度的要点。
(一)“造型?表现”学习领域说明
“造型?表现”领域是指运用多种媒材和手段,表达情感和思想,体验造型乐趣,逐步形成基本造型能力的学习领域。造型是具有广泛含义的概念,但在本学习领域中指运用描绘、雕塑、拓印、拼贴等手段和方法创作视觉形象的美术创作活动。表现则是通过多种媒介进行美术创作活动来传达观念、情感的过程。造型与表现是美术创造活动的两个方面,造型是表现的基础,表现是通过造型的过程和结果而实现的。
“造型?表现”学习领域不以单纯的知识、技能传授为目的,而要贴近学生不同年龄阶段身心发展特征与美术学习的实际水平,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造型表现活动。在教学过程中,应引导学生主动寻找与尝试不同的材料,探索各种造型表现手段;不仅关注学生美术学习的结果,还要重视学生在活动中参与和探究的过程。
(二)“设计?应用”学习领域说明
“设计?应用”领域是指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手段,围绕一定的目的和用途进行设计与制作,传递与交流信息,美化环境与生活,逐步形成设计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学习领域。本学习领域中“设计”的含义既包括现代设计的理念与方法,也包括传统工艺的思想、制作手段与方法。
“设计?应用”学习领域以形成学生设计意识和提高动手能力为目的。教学内容的选择应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将学科知识融入生动的课程内容中,密切联系社会生活,关注环境和生态,突出应用性、审美性和趣味性,使学生始终保持浓厚的学习兴趣和创造欲望。
(三)“欣赏?评述”学习领域说明
“欣赏?评述”领域是指学生通过对自然美、美术作品和美术现象等进行观察、描述和分析,逐步形成审美趣味和美术欣赏能力的学习领域。学生除了通过欣赏获得审美愉悦之外,还应认知作品的思想内涵、形式与风格特征、相关的历史与社会背景,以及作者的思想、情感和创造性的劳动,并用语言、文字、动作等多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感受与认识。
“欣赏?评述”学习领域的教学应注重学生的积极参与,努力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以多样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掌握最基本的美术欣赏方法,学会通过美术馆、博物馆、网络、书刊等多种渠道收集相关信息,不断提高学生的欣赏和评述能力;要引导学生关注美术与社会的关系,在文化情境中理解美术作品,涵养人文精神。教师要充分利用地方的文化资源,引导学生了解美术作品与当地地理、历史、经济、民俗的联系,使欣赏与评述活动更贴近学生的生活。
(四)“综合?探索”学习领域说明
“综合?探索”领域是指通过综合性的美术活动,引导学生主动探索、研究、创造以及综合解决问题的美术学习领域。它分为三个层次:(1)融美术各学习领域为一体;(2)美术与其他学科相综合;(3)美术与现实社会相联系。三个层次之间又有着不同程度的交叉或重叠。
“综合?探索”学习领域的教学需要教师改变思维定势,寻找美术各门类、美术与其他学科、美术与现实社会之间的连接点,设计出丰富多彩并突出美术学科特点的“综合?探索”学习领域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应特别注重以学生为主体的研讨和探索,引导学生积极探索美术与其他学科、美术与社会生活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跨学科学习活动。
二、课程内容
第一学段(1~2年级)
(一)“造型?表现”学习领域
1.目标:尝试不同工具,用纸以及容易找到的各种媒材,通过看看、画画、做做等方法大胆、自由地表现所见所闻、所感所想,体验造型活动的乐趣。
2.学习活动建议:以游戏等多种方式,体验不同工具和媒材的表现效果,开展造型表现活动,并借助语言表达自己的想法。尝试用线条、形状和色彩进行绘画表现活动,认识常用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