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关系在教育关系上是什么关系(师生关系的教育关系)
虽然我安排学生做事情是出于对他们的信任,也相信对他们有好处,是一种锻炼,并且能够发挥他们的特长,但是为什么有的人可以不做“杂事”,而有的人却不得不经常做?而且,有的学生由于没有得到教师的信任,甚至连做这些“杂事”的机会都没有。
作为教师,我们到底是应该奖励学生先天的“禀赋”还是后天的“勤奋”?
此外,与上述情况类似,现在的我又怎会知道什么人将来就一定“有出息”,而什么人只用最低标准要求就行?
有人告诉我,以前禅门训练人有很多奇怪的方法,其中一个例子是:往往那些作为“侍者”身份的人,经常只是做些“侍巾瓶”的活儿,而他们最能够成为一代宗师。
从情境学习理论来看,学生在校时为教师做一些“杂事”,其实是一种“合法的边缘性参与”。做“杂事”是进入学术团体“实践文化”的一部分,是成为共同体成员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通过各种“打杂”的活,新手得以从多元的、多样的活动中逐步理解并认同共同体的价值观、意义解释系统、经验库和话语体系,以及相互的承诺和投入规则。
在传统的师徒制中,师傅通常通过考察徒弟做“杂事”的态度和能力,来决定是否可以将自己的“行家绝技”传授给他们。也就是说,师傅给予徒弟进入实践共同体的身份资格是有条件的,知识获得与身份获得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如果徒弟不屑于做一些必要的“琐事”和“杂事”,就无法习得这个实践共同体的文化,也就很难被师傅和其他同伴成员所接受。
在学术共同体里,这些所谓的“杂事”其实是一种日常的“洒扫应对”,是培养学生“心性”的必要手段,而这种谦卑、兼容、有耐力的心性又是做学问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
由于我没有充分意识到让每个学生参与日常“洒扫应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根据学生特长而采取的一些差序安排,似乎无形中助长了某些学生的等级观念。
一些表现出学术“天赋”的学生透露出一种恃才傲物的性情,他们不屑于与其他同学合作,声称要在社会上立足就必须成为“强者”,就必须“单干”。
而这使我在困惑于如何真正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的同时,还对我作为一名社会性学习倡导者的道德底线和智识认知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最后,除了自由与规训、平等与差序的两难,我还经常被师生关系中如何保持亲密与疏离之间的适度所困扰。
也许是因为难以应付复杂的师生关系,也许是因为受西方文化影响过大,我刚从美国回到北大工作时,就明确告诉自己的学生:“我不是你们的朋友,只是你们的导师,我只对你们的学业负责。”此时,我是希望将师生关系界定为一种正式的职业关系。
然而,我发现如果我采取一种正式权威的姿态,刻意与学生保持距离,他们似乎都躲着我,我无法接触到他们的内心,也无法与他们建立较密切的关系。
我们都知道,教育是一种“关系性实践”,是通过人际影响一代新人成长的事业。如果我不与学生建立关系,不将师生关系“非正式化”,甚至达到某种程度的“拟亲化”,就很难获得学生的信任,也就无法实施真正的教育。
“教育是迷恋他人成长的事业”,它意味着我们将陪伴和参与生命的成长。因此,教师与学生不应该是“我”与“他”的对立关系,而是“我”与“你”、“我们”在一起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