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师乐学教育怎么样(优学乐学教育怎么样)
看合同。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文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统一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家长缴费、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确认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合同文本的规范性。
看缴费。目前我们正在大力推动各地教育部门会同当地银行机构探索建立预收费监管机制,对预收费实行专户管理。这里提醒家长缴费过程中一定要将培训费打入机构专用账户并索要正式票据,一次性缴纳费用的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不要轻信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促销优惠”。培训本身是因为我们需要才参加,而不是因为优惠才参加,不要进行没有意义的培训。
看备案公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培训进度、上课时间等应该经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公示,家长报名时要确认是否经过备案审核公示。
看是否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比如消防、防疫等)、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有偿代课、学科类培训教师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培训内容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进度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等违规情况的,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发布辞中提到《陕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下一步要如何推进呢?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理解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我们要从事关国家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从关系国家未来发展和前途命运的高度,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工程的高度,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高度来看待这项工作。我们需要更加坚定态度、坚定信心,科学谋划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工作,力争全面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各项任务。
推动过程中要抓住主要矛盾。我想用三个词作以简单介绍。一是“优化”:就是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在优化的同时,更需要办优办强公办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大大增加优质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支持优质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惠及更多家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在优化基础上,需要“减量”:对现有民办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专职教职工数量不足、招生规模扩充过快、存在大校额大班额、教育质量差的,要督促其整改,并按规定减少招生计划,对突出问题要严肃处理。三是在优化和减量的基础上要“规范”:第一个规范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规范化。民办学校要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确保学校按照党的要求办学立校、教书育人。第二个规范是“公参民”学校规范化,规范“公参民”学校办学,引导公有资源回归公办,符合举办民办学校条件的“公参民”学校在公有资源退出基础上可继续举办民办学校。第三个规范是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公益属性规范化。主要是强化四项管理:即强化招生管理,坚决防止虚假宣传、违规跨区域招生、变相考试招生、掐尖招生等行为;强化质量管理,全面规范课程设置和教材使用,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建立完善民办学校质量监测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对民办义务学校财务全流程监管,防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非营利之名行营利之实,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年检工作;强化收费管理,加快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办法,督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严肃查处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借读费等行为。严格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要精心组织实施。我们目前正在制定《陕西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正在走相应程序,要夯实省市县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工作开展。要完成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任务,存在大量民办学位转为公办、短期内地方财政要担负巨大负担、民办义务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教职工编制问题突出需要在过程中予以妥善解决,“公参民”学校情况更复杂,治理难度和困难相应比较大,这些问题需要在推动过程中一一得以解决。具体有几方面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上专门成立了以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省级相关厅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科学部署相关工作;各地市要夯实地方党委、政府主责,成立领导机构,建立相应机制,切实担当作为,细致周密部署,全面抓好落实,确保一年见效,两年基本完成任。二是加强督导。省级督导部门也已制定具体方案,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列为督导一号工程。三是强力推进。我们还将采取定期通报、召开调度会的方式,加强督促整改,促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把好事办好,向人民群众传递出中央政策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