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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家庭后该谁教育(重组家庭的教育)

admin 2022-05-18教育资讯
随着离婚率越来越高,部分人会选择在离婚之后再婚重组家庭。对于重组家庭来讲,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就比较微妙。也会产生新的问题,比如生父母与继父母结婚后又离婚的,继子女是否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若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继子女对继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继子女是否能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就此,我们来一一解答。一、生父母与继父母结婚后又

随着离婚率越来越高,部分人会选择在离婚之后再婚重组家庭。对于重组家庭来讲,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就比较微妙。也会产生新的问题,比如生父母与继父母结婚后又离婚的,继子女是否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若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继子女对继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继子女是否能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就此,我们来一一解答。


一、生父母与继父母结婚后又离婚的,继子女是否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从此条我们可以得知: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成立父母子女关系的前提就是继子女受继父母抚养教育,双方之间形成抚养关系,也就形成了法律上的父女母子关系。那么如何判断是否有抚养教育关系?


1、再婚时继子女是否已经成年。未成年人对于事物的认知不够,需要成年人来加以引导,若继父母能够对未成年加以引导,那么可以认定抚养教育关系。反之,若是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的,能够自己照顾自己的则不宜再认定抚养教育关系。



2、继父母是否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且有实际照顾抚育行为。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感情需要长时间的培养,只有在继父母对继子女有长期的、稳定的抚养教育时,才应认定抚养关系。当然只是长时间生活在一起也是不够的,继父母需要对继子女的生活、求学等方面负担费用,对其学业、精神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关爱。


3、家庭关系是否融洽。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需要良好的家庭氛围,没有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又如何能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呢?



因此,继父母与未成年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尽到抚养义务,双方形成抚养关系的,即便是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继子女仍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若继子女想解除该种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但需要给予适当的补偿,对于年老没收入的,亦需要负担每月必要的生活费。


二、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继子女仍然赡养继父母的,是否能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还是要看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之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如何。如果双方形成了抚养关系,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关系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在法律上便是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负有相互的继承权。



综上,虽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但是继子女由继父母抚养成年的,继子女有义务对继父母进行赡养,且抚养关系不因姻亲关系的消灭而消灭。若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赡养的,继子女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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