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义务教育报名后审核资料(广州市义务教育网上报名)
(六)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或海珠区户籍材料复印件。
2.至2021年8月31日在本区合法稳定居住满一年的佐证材料(监护人在本区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备案复印件)。
3.适龄儿童在我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适龄儿童出生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5.监护人为港澳居民的,还需提交在本市合法稳定工作的佐证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等材料的复印件)。
说明:1.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的适龄儿童参照上述清单准备材料,同时还应提交相关照顾类别材料。2.核查过程中需监护人补充佐证材料的,由学校及时联系监护人补充,请监护人支持配合。
03荔湾区
04天河区
2021年5月22日-24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报名成功的穗籍生家长,在预约时段按报名学校要求进行资料审核,须带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
2.有效居住证明: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拥有完全房产的,以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只拥有不完全房产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一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宅基地证。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确无房产的,则须提供祖辈房产证明或拆迁协议、审核时间在2020年9月1日前且租期至少到2023年8月31日(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也可提供审核时间在2021年5月11日前、租期至少到2024年8月31日)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及出租或出借公房的证明。
学校在接受报名后,视情况需要,将实地核查实际居住情况。
05黄埔区
(1)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即户主与房产所有人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2)属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该住宅单元无以往业主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3年级(以当年招生期间统计核查数据为依据),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即户主与房产所有人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3)属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的,能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祖辈在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产须为该祖辈全权所有),且该住宅单元无以往业主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3年级(以当年招生期间统计核查数据为依据)。
(4)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属广州市黄埔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且该适龄儿童自出生前,其父(母)已落户该集体户,该适龄儿童出生后首次入户落户该集体户。
06增城区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好报名所需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和提交复印件给学校留档。所需材料如下:
①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加本人页面);
②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权属资料、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其中提供房产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拥有该房产50%以上(含50%)份额。
适龄儿童的父母没有房产(在广州市范围内没有房产),使用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申请入学的,房产权属为祖父母全权所有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100%)共有。申请学生户籍地址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产地址相同的,按“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进行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