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交通安全教育(安庆市安全教育平台)
admin 2022-05-19教育资讯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对驾乘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展警示教育并登记个人信息。自12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进行现场纠正,并要求其按规定佩戴头盔后放行。对公职人员驾乘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行为,将予以通报、曝光,并抄报单位;构成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为全面净化道路通行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安庆公
2021年8月24日,安庆市公安局、安庆市文明办、安庆市直机关工委、安庆市教体局联合发布《关于带头参与文明交通行动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通知》,要求市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各单位要督促教育干部职工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两轮电动车时,均要佩戴安全头盔;市直机关工委要广泛发动机关党员干部,带头遵守“一盔一带”;教体部门要开展文明交通倡导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家长骑乘电动车要上牌戴盔;市文明办将加强对各单位的检查,将文明交通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考核内容。通过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努力形成辐射社会、全民响应的良好局面,共建共享平安美好生活。
来源:安庆公安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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