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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出台教育政策(21年教育局新政策)

admin 2022-05-19教育资讯
目前,北京市2022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正在进行中。为方便您查询阅览,首都教育对全市16区及燕山、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进行了汇总。入学条件及方式(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东

就读特教学校和随班就读

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有就学能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新生入学工作。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残疾程度到就近的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就读寄宿学校

学校招收寄宿生实行登记派位入学。区教委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录取寄宿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的招收寄宿生计划数,同时学校寄宿招生要对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特殊群体人员子女入学

区级以上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入学工作时间表

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免试就近入学手续。

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房山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房山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房山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承租地位置,由承租地所在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辖区内学位情况,予以协调解决。

2.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需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由法定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所对应学校办理初中入学手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强化部门联动,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对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工作和实际居住等条件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本市户籍对待,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范围办理免试就近入学手续。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教委报区教委协调解决。

各乡镇(街道)政府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联审机制和日常联合审核机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材料审核,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四)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五)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六)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七)本区将在入学压力集中、学位紧张的学校和地区,依据市级政策,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采取电脑派位的入学办法,科学合理地分配生源,依法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初中入学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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