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出台教育政策(21年教育局新政策)
③楼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及近三年实际入住材料(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发票,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燃气报装单据等)。
2.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1)2022年,北京实验学校附属小学招生范围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以2022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在此之前购买的房屋,房产、户口符合条件且一致的居民子女实行原有单校划片,登记入学;如果登记入学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实行派位入学,放在首批次进行。不完全符合单校划片入学条件及2022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房屋的,实行多校划片,派位入学,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北实附小、平谷八小,志愿顺序由家长自行确定,各顺位电脑随机派位依据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
(2)派位顺位:
第一顺位:2022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房屋,房户一致的;
第二顺位:已购买房屋,房户不一致的;
第三顺位:其他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入学材料通过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农村地区,到居住地对口小学登记入学;居住在马坊地区的,到马坊中心小学登记入学;居住在洳河嘉园、洳苑嘉园、如歌家园的,到周村小学登记入学。城关地区,新平北路以北及林荫北街、林荫南街以东到平谷二小登记入学;新平北路以南,林荫北街、林荫南街以西到平谷七小登记入学。
初中入学政策
一、入学条件
(一)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已完成小学教育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平谷区户籍;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平谷区房产证明;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平谷区完成小学教育。
(二)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1.下列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本市户籍对待: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小学毕业生,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相同。
2.凡在平谷区或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需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持本人在平谷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入学审核申请,通过审核后,可在我区就读。
二、入学规则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住房和户籍的变更时间截止到当年5月31日,住房的变更日期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日期为准;新交付的小区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上约定交房日期为准。凡在5月31日后变更住房和户籍信息的,统一由区教委协调入学。
小学毕业生须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符合入学条件但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在派位结束后视各校招生情况予以协调入学,派位已满的学校不再安排。
1.单校划片:登记入学
(1)小学毕业生可以凭户口登记入学
①户口登记在各村的,依据户口簿上的地址到村对口初中校登记入学。
②户口登记在城关地区各居民小区的,以谷丰路、文化街为界,以东到北京实验学校附属中学登记入学,以西到平谷四中登记入学;登记在农村地区各居民小区的,到户口所在地对口初中校登记入学。
(2)小学毕业生可以凭住房登记入学
①凭住房登记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住房材料房主的姓名必须是其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姓名。
②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的,小学毕业生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三年以上的或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户籍单独登记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地址三年以上的,可凭该房屋登记入学;不满三年或非单独落户的,由区教委统一协调入学。
③楼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及近三年实际入住材料(如: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发票,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燃气报装单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