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出台教育政策(21年教育局新政策)
④平谷区的本市其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不能提供住房材料的,由教委协调到我区初中校就读。
2.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1)2022年,平谷五中招生范围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以2022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在此之前购买的房屋,房产、户口符合条件且一致的居民子女实行原有单校划片,登记入学;如果登记入学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实行派位入学,放在首批次进行。不完全符合单校划片入学条件及2022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房屋的,实行多校划片,派位入学,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平谷三中,平谷五中,志愿顺序由家长自行确定,各顺位电脑随机派位依据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
(2)派位顺位:
第一顺位:2022年1月1日以后购买房屋,房户一致的;
第二顺位:已购买房屋,房户不一致的;
第三顺位:其他符合派位入学条件的。
(二)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入学材料通过审核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城关地区到门楼中学就读;农村地区:大兴庄镇的可到马昌营中学或峪口中学就读,王辛庄镇的可到平谷七中就读,熊儿寨乡和镇罗营镇的到华山中学就读,东高村镇和马坊镇的到门楼中学就读;其他乡镇到对口中学就读。
小学入学政策
一、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怀柔区申请入小学,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怀柔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在怀柔区有独立产权房家庭的适龄儿童。
3.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本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条件家庭的适龄儿童。
4.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登记居住地址为怀柔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5.“四证”网上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家庭的适龄儿童。(“四证”指:在怀务工就业材料、在怀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北京市居住证、全家户口簿)。
二、入学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父(母)在怀柔城区有房屋产权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到区教委划定范围的城区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2.父(母)在镇乡有本区户籍,或有房屋产权的本市非怀柔区户籍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镇乡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3.本市非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儿童,到镇乡小学(不含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怀柔城区有房屋产权的,到区教委划定范围的城区小学(见划片图)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父(母)在城区内没有房屋产权的,到区镇乡小学(不包括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内有房屋产权的,可到实验小学、怀柔镇中心小学、第六小学和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父(母)在城区内没有房屋产权的,到区镇乡小学(不包括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初中入学政策
小学毕业生需按入学政策按时办理相应的入学手续,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镇乡小学毕业生入学
各镇乡的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所在地中学就读。
1.琉璃庙镇中心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到汤河口中学、首师大附属红螺寺中学、第二中学或其他镇乡中学入学。
2.茶坞铁路小学毕业生到桥梓中学入学。
3.怀北学校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首师大附属红螺寺中学、第二中学或其他镇乡中学入学,非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到杨宋中学、北房中学、庙城学校、桥梓中学入学。
4.张各长小学本市户籍毕业生到第五中学或其他镇乡中学入学,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到杨宋中学、北房中学、庙城学校、桥梓中学入学。
5.中关村一小怀柔分校具有本市户籍、连续4年及以上学籍且有寄宿要求的小学毕业生,到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入学,其他本市户籍毕业生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红螺寺中学或第二中学入学,非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就近升入其他镇乡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