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出台教育政策(21年教育局新政策)
6.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具有本市户籍、连续4年及以上学籍且有寄宿要求的小学毕业生,到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入学,其他本市户籍毕业生按城区或镇乡初中入学原则执行,非本市户籍的毕业生就近升入其他镇乡中学。
城区小学毕业生入学
1.登记入学。父母或监护人名下住房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内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可直接登记入学,登记时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2.派位入学。城区小学登记入学之外的毕业生,进行电脑派位(城区小学非本市户籍和本市在城区无房、无户籍的毕业生,根据城区初中学位情况,进行派位入学。城区中学学位不足时,通过派位方式到其他镇乡中学就读)。
有关提示
1.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后,按照实际承租居住地免试就近升入镇乡中学就读。
2.在怀柔区各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须按照《怀柔区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材料审核。
3.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登记居住地址为怀柔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本市户籍对待。
4.区级以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科学城科研院所、怀柔区“亲清管家”企业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子女入学,由区教委和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解决。
5.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6.北京市第一〇一中学怀柔分校为公办寄宿制学校,除接收对口直升的学生外,面向城区和平原小学招收符合条件的寄宿制学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派位录取。
7.民办学校入学。符合在怀柔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升入本区内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区教委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初中入学工作时间表
入学条件及方式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坚持多校划片为主的入学方式,优先保障本市户籍学生在学区内就读。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1.小学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须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免试就近登记入学。
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在密云区工作、居住,其子女拟在密云区入学的,按密云区相关规定办理。
2.初中入学。区教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划定学校服务范围,依据学生户籍和提供的住房凭证等材料统一分配入学。
学籍在本市外区,户籍或家庭住址在密云区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密云区中学就读,学生家长须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办理登记手续,由区教委统一分配入学。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审核申请人持本人在密务工就业材料、在密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
1.申请入小学一年级就读的适龄儿童,应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审核申请人持“在密就读批准书”到区教委确定的小学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区教委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