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义务教育局(青岛市西海岸教育局)
招生计划
全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280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7400人。
招生入学规定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的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招收当年小学毕业生。
(二)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招生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招生班额不超过50人。
(三)继续实行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
全区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按《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39号)、《青岛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方案》(青教通字〔2020〕29号)要求进行,与公办学校同步网上报名。
(四)严格足球后备人才选拔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足球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1〕131 号),做好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最终录取学生名单需报区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和普教科备案。
(五)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有关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六)强化控辍保学责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
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缓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区域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缓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各学校优先采用随班就读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至相应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招生片区内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要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
区特教中心面向全区招收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适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和少年,可申请到青岛市盲校和青岛市中心聋校就读。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培智类残疾儿童少年。所有残疾学生均享受全免费教育。
(七)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八)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有关要求,各学校要做好新生、转学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学位类型
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
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二)报名方式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6号)要求,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统一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家长可选择手机端或电脑端报名的方式完成入学信息登记。
1.手机端报名
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前下载“爱山东青e办”APP或“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身份认证,在手机端进行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