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教育体育局法人(鹿邑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8.河北省涞源县张某某非法占地案。2013年,保定市涞源县石窝村村民张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该村土地7.71亩(永久基本农田6.08亩)建设厂房。2020年11月,涞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经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鉴定认为耕作层完全消失、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6月,涞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因同时犯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罚金1万元。
9.河北省涞水县吴某某等4人非法占地案。2017年4月,吴某某等4人未经批准擅自占涞水县东义合庄村农用地32.02亩(永久基本农田28.48亩)建设倒料点。2020年3月,经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鉴定认为种植条件严重毁坏,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同月,涞水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吴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6至9个月不等,共处罚金3.8万元。
10.河北省曲周县某敬老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16年6月至2018年10月,曲周县某敬老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寺头后街村耕地54.23亩建房。2019年4月,曲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3月,曲周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袁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11.河北省卢龙县孙某某破坏耕地案。2018年3月,孙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刘田各庄镇邵时各庄村土地19.6亩(永久基本农田16.7亩)取土。2019年10月,卢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5月,卢龙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12.山西省长治某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14年6月,长治某商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长子县大堡头镇贾村永久基本农田11.72亩建设搅拌站。2018年1月,原长子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9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11月,长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法人代表原某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恢复破坏土地原状。
13.山西省壶关县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2017年8月,壶关县某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龙泉镇龙潭河村、老东河村土地11.43亩(耕地11.25亩)建设客运站。2018年3月,原壶关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3月,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14.山西省长治市李某某等3人破坏耕地案。2010年10月开始,李某某等3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长治县柳林村、黎岭村土地74.07亩(永久基本农田39.04亩)堆放煤矸石。2018年4月,原长治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7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7月,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李某某等3人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不等。
15.山西省壶关县某种养专业合作社非法占地案。2016年4月,壶关县某种养专业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龙泉镇秦庄村耕地21.03亩建设库房。2019年1月,原壶关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3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同年9月,壶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种养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秦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16.内蒙古自治区科右前旗刘某某非法占地案。2017年9月,刘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科右前旗阿力得尔苏木乡杨家屯嘎查永久基本农田8.79亩建设搅拌站。2019年11月,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2020年6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同年10月,科右前旗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刘某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17.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周某某非法占地案。2012年7月至2019年1月,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扎兰屯市铁东村土地22.6亩(耕地12.68亩)建造烟花爆竹仓储库、占用东郊砖厂北侧耕地21.03亩建设砖坯晾晒场。2016年1月,原扎兰屯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0年11月,扎兰屯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周某某同时犯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