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上册英语教育实习教案(五年级上册英语教学案例)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职教中心的老师在向学生讲解紧固件工艺技术。 胡高雷摄(人民视觉)
江苏省淮阴商业学校珠宝鉴定专业的师生在学校的创业孵化中心进行网络销售直播。 王 昊摄(人民视觉)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26年来的首次大修。
目前,中国已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共有职业学校1.13万所,在校生超过3000万人,但高技能人才的比例距发达国家仍有差距。随着法律的完善,职业教育正在“香起来”“热起来”,以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
在人才培养的“蓄水池”中,职业教育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何谓职业教育?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职业教育的地位,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层面为两者“画等号”。
专家指出,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地位,能够拓宽学生的成才选择,缓解“单一成才选择、单一评价体系”所带来的焦虑感。北京师范大学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院长和震表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意味着两者要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职校学生在升学上的平等权利,从政策层面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
此前,社会对于职业教育的认知存在一定偏见。由于中国高中教育实行“普职分流”,社会上不少人认为职业教育层次低、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等。
对此,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中提出诸多要求,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和社会认可度。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等。
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不高,一定程度上源于职业教育缺乏升学通道。为打通“断头路”、构建“立交桥”,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作了相关规定,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健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教育部此前表示,将完善“职教高考”顶层设计,扩大职业本科、职业专科学校通过“职教高考”招录学生比例,推动“职教高考”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特别是职业本科学校招生的主渠道。
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
近年来,中国通过发展职业教育,培养了一大批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就业创业创新、服务经济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职业院校开设了1200多个专业和10万个专业点,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各领域。中国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每年培养毕业生约1000万人,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通过深化产教融合,职业院校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参与,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提出,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说,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制定了多种优惠激励措施。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