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教育的核心价值观(中国式教育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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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担负着价值传承、价值规范和价值引导的任务。价值观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教育都离不开价值观教育。虽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概念是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上正式提出的,但是相应的价值观教育早已经在我国中小学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开展。所以,对我国中小学价值观教育的历史演进展开研究,不能只从党的十八大开始,而应追溯到新中国成立时期。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不仅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也标志着领导中国人民开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中国共产党所信奉的价值观的胜利,自此掀开了价值观教育的新篇章。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各个主要历史阶段中小学价值观教育的目标、内容和途径进行研究,有助于廓清70多年来我国中小学价值观教育的演进历程,总结其宝贵经验,为未来更好地开展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供历史借鉴。鉴于党的十八大之前价值观教育并没有成为一个专门的学术和实践领域,而是渗透在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等教育活动当中,因此本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小学价值观教育的分析也是建立在对不同历史时期和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有关的教育政策和实践的综合分析基础上。在历史阶段划分上,本文采取当前学界常用的三阶段划分作为分析框架,即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8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2012年)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2012年至今)。
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中小学的价值观教育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是新中国中小学价值观教育的探索和奠基阶段。在此时期,我国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体,取得了抗美援朝战争的伟大胜利,制定并颁行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完成了“三大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同时也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等严重挫折。这些宏观的社会背景对该时期的中小学价值观教育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决定了该阶段中小学价值观教育的目标和内容,也确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观教育的基本途径与方法,奠定了新中国中小学价值观教育的基础。
(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小学价值观教育的目标
中小学价值观教育目标作为国家教育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个时期国家的总体教育目标高度一致。1949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下文简称《共同纲领》)规定,新中国的教育坚持民族的、科学的和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政策,以“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这体现了新中国新的价值主张。1957年,结合当时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对我国教育方针首次作出明确阐述,强调“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将我国教育的总体目标表述为“劳动者”,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觉悟”的要求。在此基础上,1958年党正式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的教育工作方针,确立了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为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提供了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