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网络教育报名地址(华宁县教育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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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2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6月25-26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所属的市(州)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硕师计划”报考人员不需在网上注册报名和到现场审核确认(签约时再提供审核材料)。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特岗计划"实施县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9年6月29-30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各市(州)拟定。
体检时间:2019年7月2-4日。
各市(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州)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
5.上报和公布第二阶段岗位指标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9年7月20-2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所属市(州)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针对在2019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暂时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证明(2014年以前入学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用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同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7月29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在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 _edu)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 (117.135.237.12:8080)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面试60分为合格)。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省设10个考点,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县所属市(州)政府所在地(具体考点查看各地在相关网站公布的招聘细则)参加考试。
(2)面试
5.体检
各市(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原则上以招聘数1:2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州)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须于8月14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8月16日前完成。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人员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实施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各市(州)并及时做好空缺岗位的补录工作。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市(州)教育局须于8月17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样式见附表3)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