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义务教育民校报名(青岛市民办教育平台)
答:实施电脑派位录取的学校,在派位现场打印新生录取名单,盖章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家长可通过相关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查询派位结果。
9.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民办学校优待录取政策?答:根据国家、省2020年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学生享受民办学校录取优待规定如下:实行九年一贯制的民办教育集团可以采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小学升初中不再组织电脑派位录取;由企业全资或主要出资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招收企业职工子女、教工子女,但要严格核定单独招录学生信息,并坚持免试原则,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由市教育局严格把关,一校一策,妥善办理。招生方案发布前,对在园幼儿在学学生,学校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或多年来一直实施并广泛知晓的政策,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原则同意延续执行至学生毕业。2020年5月起,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不得再以此类协议等进行招生。
10.民办学校如何组织电脑随机派位?答:民办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由市、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在组织电脑派位前,民办学校须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公示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名单,并公示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优待政策不参加派位直接录取的学生名单。电脑派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监督下,将派位数据导入派位系统,封存主机。电脑派位应组织不少于50名家长代表到派位现场,派位现场随机抽取1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操作电脑派位程序,其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共同监督电脑派位全过程,并由公证人员进行现场公证。
11.2020年初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吗?答:根据教育部要求,从2020年开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普通学校特长生和特长班招生。严格按规定招收足球后备人才。
1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如何得到保障?答: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置工作。
各区市不断加强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研判,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以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13.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的保障政策是什么?答:本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要按程序办理学籍。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均面向全市招生。
14.教育部门如何保障民办学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答:市教育局要求民办学校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做到四个公开,即:招生计划数公开、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名单公开、落实优待政策录取的学生名单公开、全部录取结果公开。
15.今年招生工作有哪些纪律规定?答: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