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初级会计职称培训网络教育(凤翔会计培训班)
(二)鼓励长期务工。在积分体系中,鼓励随迁子女父(母)在翔安区长期务工。
(三)公开公平。积分入学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遵循志愿,实施电脑派位。
02申请条件
(一)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福建省居住证,当前居住地址在翔安区。
(三)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报名前在翔安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必须在翔安区居住,且目前仍在翔安区居住。
(四)本市非翔安区户籍的学生可以参加积分入学,本市非翔安区户籍默认符合积分入学条件。
03积分计算办法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稳定居住积分和计划生育积分三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20分。
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请人若2021年1月至5月在厦门居住、务工、社保缴交无法及时办理的,视其2021年1月至5月在厦门居住、务工、社保缴交为有效,并请申请人尽快补办理。
(二)稳定居住分(57分)
2.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一人或共同在翔安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若购买的商品住房符合厦门市购房落户面积条件并已实际入住,但因客观原因未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的随迁子女,愿意接受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就学的,网上登记后可凭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区教育局登记。
3.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翔安区,并在翔安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1分计算得分,本项满分9分。
4.本市非翔安区户籍的暂住与务工分(9分),如果家长要得分需要去登记网格化居住证明证明在翔安区居住。
(三)计划生育分(5分)
04 积分入学程序
(一)提交申请(4月19日—4月28日)
1、登记的时间和方式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选择网上登记或现场便民登记任一方式进行。(1)网上登记(2021年4月19日—4月28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于4月19日—28日期间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https://ixm.xm.gov.cn)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2)现场便民登记(4月24日)具备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父亲(母亲)若因无上网条件无法网上登记的,可于4月24日到各便民服务点参加现场登记。便民服务点仅协助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并非录取学校。
(二)审核报名信息(4月29日—5月31日)
4月29日—5月31日,系统将自动调取申请人的社保、居住、房产、计生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可在“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https://ixm.xm.gov.cn)查询。随迁子女家长如对审核情况有异议可于5月25日—5月31日期间通过I厦门积分入学平台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其他异议的,可向区监察部门或区教育局、厦门市教育局投诉反映。
(三)公布试算积分,积分确认(6月10日—6月21日)
1.公布试算积分。6月10日,系统在“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https://ixm.xm.gov.cn)公布积分试算结果,家长可凭报名登记的账号密码登陆网站查询。
2.积分异议复核。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如对积分试算结果有异议,可于6月10日—6月17日期间在网上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积分确认。6月10日—6月18日,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对公布的积分无异议的,应及时进行网上积分确认,积分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18日24:00,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四)积分公示(6月23日—6月30日)
翔安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并在“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https://ixm.xm.gov.cn)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学生家长如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区监察部门或区教育局、市教育局投诉反映。
(五)公布空学位及积分排名(7月22日)
翔安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对全区公办小学的学位数进行统计。在招收本区户籍学生、符合规定的政策性入学对象后,核算出可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小学及其学位数。翔安区教育局将可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办小学名单、空学位数、志愿填报方式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