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职学生学前教育单招(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学前教育)
4月10日8:30-17:00
所有考生
《职业适应能力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
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根据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特制订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1. 进入考场需出示以下疫情防控材料:
(1)健康码与14天内行程码;
(2)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遇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按属地主管部门最新要求执行)。
2. 考试期间需提交:
(1)考生签字的防疫安全承诺书(在准考证打印页面自行下载打印)。
3. 防控措施:
(1)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考试区域自觉佩戴口罩,并进行手部消毒,按规定座位就坐,做好工作区域与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如遇身体不适,要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2)考场内每个考生的座位空间间隔1.5米以上,同向、单桌,出入考场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
(3)隔离考场试卷在收回后进行消毒处理。
(4)体温异常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考生,经学校疫情防控小组处理并许可后,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备用考场的防控措施与主考场保持一致。
(5)考试后,考生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有序离开考场,同时对考试封闭区域进行集中消杀、通风。
第十七条 准考证打印
凡是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4月7日至8日(8:00-18:0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hnjmxy.cn)在线打印准考证。
第十八条 录取政策
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录取到产业学院专业入校后不能调整到非产业学院专业。
(一)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
1. 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2日-24日(每天9:00至17:00)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身份证复印件3份)送至学校招生咨询处(学校南大门西侧),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2. 证书或奖项赋分标准
具有以下证书或奖项者,在总分的基础上赋分40%投档
▲ 具有“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
▲ 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者
▲ 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 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
▲ 具有当年艺术考试音乐(器乐、声乐)专业成绩过本科B段者
▲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体育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 获得省级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请于3月22日至24日(每天9:00至17:00)将相关表格材料和证书(缴证书原件、复印件3份、身份证复印件3份)送至学校南大门西侧招生咨询处,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
3. 有学业成绩的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50%+职业适应能力评价
按照公布的普通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去除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免试考生所占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照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等级折合分数依次排序,直至分出名次。非产业学院专业学业成绩折算后低于200分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艺术类或空乘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