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职学生学前教育单招(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学前教育)
4. 无学业成绩的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适应能力评价
按照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的专业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照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职业适应能力评价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分数依次排序,直至分出名次。非产业学院专业文化素质评价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加试专业技能面试不合格者所报艺术类或空乘专业不予录取,符合其他专业录取条件的可以调剂到后续专业志愿。
5. 中职(职高)考生录取办法
总分=文化素质评价+职业技能评价
按照公布的对口类专业招生计划(去除免试录取考生所占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择优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照职业技能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如职业技能评价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各科目分数依次排序,直至分出名次。非产业学院专业文化素质评价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6. 退伍士兵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公布的退伍士兵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入档,再依据所报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第五章 奖(助)学金、学费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设置
学校根据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依据评定标准和结果,发放相应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4300元/人/年、3300元/人/年、2300元/人/年);
2. 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新生可以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在报到注册后申请办理高校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2000元;
3. 学校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单项奖学金:根据各学院设立标准确定;志愿服务奖励:300元/人,200元/人,100元/人;
4. 学校助学金:每学期设立精准资助,2000元/人,1500元/人,1000元/人;
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勤工助学补助;
6. 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返乡补贴;
7.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突发情况可以根据评定办法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第二十条 学费
学校严格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审定的收费标准,具体学费标准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拟定8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教材费为代收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代收教材费500元/年/生(艺术类600元/年/生)。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二十一条 学生毕业颁发统一电子注册的“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