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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市教育局地址(长春市教育局的地址)

admin 2022-05-19教育资讯
长春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根据省教育厅《吉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和要求,现将长春市2021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范围1.持有长春市户籍或长春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2.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3.驻长春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4.在长春市工作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确认(户籍或居住证在经开区、净月区、莲花山开发区的请到二道区教育局现场确认,长春新区请到南关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学校就读所在地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⑴《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后,即可打印承诺书,须用A4纸打印。打印后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日期后,将承诺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纸张必须A4竖版、正面、整体清晰)。签名后上传成功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可在线预览《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上传效果。如预览时发现《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现场受理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承诺书原件一份。

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一份(在预览中打印)。

⑶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原件。

⑷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小二寸彩色白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0MM(宽)×40MM(高)。照片背面应注明申请人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

⑸长春市地区户籍社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省户籍社会人员提供长春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原件;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提供学生证原件。不能提供长春市户籍或长春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驻吉林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执行,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长春市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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