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高等教育研修班(中国国际教育交流研修学院)
本网讯(记者 黄国亮 □崔善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以及关于“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促进生产要素自由便利流动,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探索研究完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的法律体系和审判机制建设,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海南省委支持和指导下,7月23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新加坡司法学院国际商事审判专题研修班在海南省三亚市举办。双方就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审判机制和司法案例进行了深入研讨,形成了国际商事审判领域的交流成果,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凝聚了法院智慧和力量。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新加坡司法学院国际商事审判专题研修班在海南省三亚市举办
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陈凤超,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庭长、新加坡司法学院理事会副主席罗赐安大法官分别致辞。
陈凤超在致辞中介绍,中国在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今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立法的方式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法院高度重视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创新,2019年以来,在海南法院7项入选海南省制度创新案例制度中,有两项案例均与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有关。陈凤超强调,新加坡是世界上十分成熟的自由贸易港,有着高效的法治化、国际化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商事纠纷处理中也有着很多成功的、宝贵的司法经验,值得海南法院学习。
罗赐安大法官在致辞中表示,非常高兴参加本次研讨,这次研讨是中新两国司法机构之间知识交流的又一高峰,并介绍了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在承认注册外籍律师执业、对没有事实争议的商事纠纷加速审理、通过虚拟网络进行案件开庭等创新做法。
新加坡最高法院司法管理运行处主任黄润田介绍了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的成立、判决的执行等。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庭长马雪涛介绍了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的设立与实践相关情况。新加坡最高法院高等法庭上诉庭法官杨镕玮、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副庭长王好分别就国际商事案例进行了交流。
双方还就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是否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经中国法院司法确认的商事调解协议如何在新加坡申请执行、海南法院如何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海南涉外法庭是否允许外籍律师参与纠纷解决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海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文平在研修班闭幕式上致辞,他表示,本次交流是对“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机制的有效落实,通过交流对共同关注的国际商事司法问题达成了广泛共识,开启了两院司法交流与合作的新篇章。希望在两国最高法院的支持下,海南高院与新加坡司法学院加强合作,推动两国司法交流合作迈上新台阶。
本次研修班采取线上交流的方式进行,由海南高院副院长夏君丽与新加坡司法学院执行总监关亥惜法官共同主持。
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副庭长、新加坡司法学院理事会主席潘文龙大法官,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莊泓翔大法官等出席研修班,新加坡司法学院70余名法官参加了本次研修班。
海南第一、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研究室、司法国际合作处、国家法官学院海南分院等相关部门人员及正在国家法官学院海南分院学习的国际化审判团队的学员等共约12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修班。
研修班在三亚国家法官学院海南分院设主会场,在海南高院、海南省一中院、海口海事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