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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教育授课实施方案最新(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admin 2022-05-20教育资讯
领导干部进课堂是吴忠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关于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落实教学中心地位、优化教学管理、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是领导干部了解一线教师课堂教学改革情况、指导教学教研工作、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有效手段。为切实转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准确了解一线教师

领导干部进课堂是吴忠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关于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落实教学中心地位、优化教学管理、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是领导干部了解一线教师课堂教学改革情况、指导教学教研工作、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的有效手段。为切实转变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准确了解一线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教学工作中的领导、督查、指导和示范作用,教育局决定开展领导干部进课堂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要求,坚持“深入一线,走进课堂、立足实际,跟进服务,全面提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模式,转变教学方式,打造有效课堂,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适用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局机关干部、教研室学科教研员、中小学和幼儿园班子成员。

三、任课、听课、评课数量

(一)学校领导任课。城镇中小学,农村中学、中心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每周任课不少于4节,城镇中小学、农村中学副校长、支部副书记、村小校长每周任课不少于6节,其他学校中层领导每周任课不少于8节。

(二)教育局局长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节,副局长每学期不少于4节,分管教学的副局长不少于6节,机关所有干部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10节(次),教研室专职教研员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次)。

(三)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除按规定任课之外,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0节(次),学校支部书记、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正副主任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40节(次),学校其他中层学校领导及教师不得少于30节(次)。

四、任课、听课、评课要求

(一)中小学校长及副校长任课至少做到“四个一”,一要任教学科须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二要参加一个备课组的集体备课;三要明确一个帮扶对象,和青年教师结成帮扶,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四要参加一系列的课堂教学交流活动。同时,学校领导干部应将听、评课作为教育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学期工作计划。

(二)局机关干部需到各自督导学校进行听课、评课,每学期不少于8节,教研人员定期不定期到各学校进行听课和评课,城镇中小学领导在本校范围内或教研共同体学校范围内听课、评课,农村中心学校在辖区或者教研共同体学校范围内听课、评课。

(三)听课方式以推门听课为主,学科的选择以随堂课为主,既要关注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更要重点关注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等学科。教育局领导以听、评学校校长和学校中层领导的课为重点,教育局机关干部和教研室教研员以跟踪听、评骨干教师、特岗教师、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偏低教师的课为重点,学校领导要听、评所有教师的课,力求每学年对所有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都有所掌握。

(四)所有听、评课人员要提前进入教室,认真听课。听课时,要带着问题意识进入课堂,做到在听课中发现问题,在听课中研究教学,在评课中引领教学。同时,要对课堂教学过程做比较完整的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学科、讲课人、课题、教学过程记录、个人随感建议等。

(五)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反馈。可通过教研组(备课组)或个别交谈的方式,与教师进行交流和反馈,必要时还可与学校领导沟通交流。评课坚持一课一评、以学论教、以学评教的原则,既要有理论指导,又要结合实际,讲究实效,体现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听课对改进教学、指导培养教师的作用。

(六)听课、评课标准以教研室制定的听课、评课标准为主要依据。

五、建立领导干部进课堂长效机制

(一)建立领导干部进课堂汇报制度。今后在每学期开学后的二周内,各校要将本校校级领导班子任课情况书面上报教育局督导室和教研室,并附学校课程表;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内,将本校领导班子听课、评课情况上报教育局督导室和教研室,并附听课、评课记录。教育局各科室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内,将听课、评课记录报送教育局督导室和教研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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