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授课实施方案最新(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二)建立领导干部进课堂督查制度。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干部进课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干部进课堂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督导室每学年组织一次校级领导任课、听课、评课和局机关工作人员听课、评课督查评比,将评比结果作为有关人员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兑现和职务任免、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进课堂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教研室将通过教学视导对学校领导干部的听评课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纳入对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评估中。对督查中发现或有举报经核实未按规定要求任课、听评课的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对拒不执行兼课、听评课规定要求,情节严重的提请教育局免去校长职务。
(四)建立校长进课堂特殊情况报批制度。校长如遇特殊情况暂不能任课的,均须在开学前由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暂不任课。否则,一经发现按照违反校长任课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要求
(一)深入开展“懂教育、钻业务、进课堂、提质量”活动,要求所有人员认真学习课程改革的新政策、新理念、新标准,提高听课、评课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在听课、评课活动中,深入教学一线推门听课,真正走进课堂,走近学生,直面原生态课堂,真听真评。共同研讨教育教学,鼓励教师不断创新,积极进行课堂改革,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二)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要通过听课、评课了解教育教学实际情况,了解教职工思想动态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掌握教育教学管理的主动权;学校领导要通过任课、听课、评课了解各学科的教学情况,为完善教学常规、规范职务评聘、评优选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三)要注意在听课、评课中发现典型,推广经验,尤其要在中、青年教师中发现新苗子,培养骨干教师;要帮助中、青年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提升教学水平;要为教师成长扶梯子、搭台子、树牌子,充分发挥好教师队伍建设功能,促进课程改革不断深入,使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四)树立科学的课堂教学评价观,实现课堂教学评价五转变,即:由评教师的讲为主转变为以评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和思维量为主;由评教学环节的完备性为主转变为以评教与学过程主导与主体结合的有机性为主;由评教师对教材分析与处理的合理性为主转变为以评教师点拨的针对性、拓展性、适时度、深刻度为主;由评课堂的活跃度为主转变为以评全体学生深入学习状态的程度为主;由评教师的教学基本功为主转变为以评学生的听、说、读、写等基本能力为主。
(五)各学校要将领导干部任课、听课、评课作为推动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切入点,通过领导干部进课堂,把广大教师的注意力引导到课堂上来,引导到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上来,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始终处于不断研究、不断探索、逐步提高的状态之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任课、听课、评课促进或推动学校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的功能作用。
(六)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领导进课堂工作,各学校校长是领导干部进课堂听、评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由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七)每学期末各单位(学校)结合听课、评课记录,对课堂教学中的主要优点和不足进行整理、汇总,及时提炼经验成果和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交市教研室。各级教研室负责跟进和督查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及时解决。
(八)各学校要根据本学校实际,建立完善相应任课、听课、评课制度,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并组织学校领导和教师相互观摩听课、评课,并定期公布听课、评课制度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