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通知高中考试(教育部高中开学通知)
普通高中依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1.指标生政策。各区市应根据当地实际,将不少于2所优质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总数的65%,依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2.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一律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录取办法以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为准。
3.艺体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一定比例的艺体特长生。经批准具有招收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普通高中,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后备人才。
4.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生。两所学校招生方案经批准后,由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但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择优录取。
5.胶州四中航空班招生。胶州四中航空班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在全市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网上志愿填报时,考生(含胶州市考生)须填报“跨区志愿表”。胶州四中航空班招生由胶州市教体局负责。参加山东省实验中学等学校航空实验班体检合格而未被录取的青岛市考生,可于学校招生简章规定时间前到胶州四中办理航空班报考手续,该类考生报名后免体检,与其他报考航空班的考生一同录取。
6.中外合作班跨区招生。局属学校的中外合作班跨区域招生,与四区中外合作办学班考生同时录取,录取分数线按四区和高新区统一标准执行。西海岸新区胶南一中中美班跨区域招生,与西海岸新区报考中美班的考生同时录取,录取分数线按西海岸新区统一标准执行。
7.志愿设置。各区市所辖普通高中志愿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招生文件设定。
8.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
三、四区、高新区普通高中招生
(一)分数线划定
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局属普高一段线(简称一段线)、局属普高二段线(简称二段线)、民办普通高中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民办普通班线)、民办普通高中其他班(指除普通班以外招生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民办其他班线)。
一段线是普通批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二段线是分数带内公办学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志愿填报
1.第一阶段录取志愿填报
(1)考生按照《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22〕36号)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及有关考试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22〕45号)有关规定进行网上考试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和志愿确认。
(2)青岛六十七中、青岛六十八中、青岛理工高中面向崂山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单独招收崂山班,该志愿不适用艺体特长生、足球后备人才、指标生招生,也不适用其他照顾优待政策。
2.第二阶段分数带志愿填报
(1)市教育局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公布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段线、二段线、民办普通班线、民办其他班线、第一阶段录取各校分数线、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分数带招生计划。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市招生平台,填报第二阶段分数带志愿(之前填报的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志愿作废)。分数带志愿填报资格线为民办其他班线。
(三)录取规定
1.录取顺序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按照自招批、特长批、艺术班批、普通批的顺序录取。普通批录取时,第一、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艺术班批的第一、二、三志愿为平行志愿。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并征集分数带志愿后,进行第二阶段分数带录取,分数带第一、二、三志愿为平行志愿。
2.录取成绩
(1)录取投档分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