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通知高中考试(教育部高中开学通知)
(2)等级成绩要求
普通批录取时,优质公办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的考生,第一组合须达到B等及以上等级且第二组合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的考生,第一组合和第二组合均须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普通批录取时,第一、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的各类招生班,所录取考生的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的各类招生班,在第一、二、三志愿录取时,优先录取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
第二阶段分数带录取时,公办普通高中第一、二组合均要求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提出降低分数、等级的录取要求。
(3)同分排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由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内容评定,但不能以第一、二组合等级高低作为标准)由高到低排序。
(四)各类招生要求
1.指标生招生
(1)指标生名额分配。将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七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青岛五十八中、青岛六十七中、青岛六十八中10所学校普通班招生总数的65%,分别均衡分配到局属学校和相关区。四区教体局根据所辖初中学校实际在校毕业生人数,分配辖区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面向社会公布,并按规定时间在市招生平台提报指标生名额分配信息。
(2)指标生条件。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的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局属及四区初中学校要在4月22日(星期五)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指标生评选条件的考生信息报辖区招考部门,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4月25日(星期一)四区招考部门将辖区不符合指标生评选条件的考生信息录入市招生平台。
指标生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加1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普通班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普通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班有效,指标生的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且应达到相应招生学校对第一组合、第二组合等级成绩的要求。
(3)指标生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普通批第一志愿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投档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确定指标生人选。市教育局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该初中学校普通批第一志愿报考各相关普通高中的考生分别排序,再根据指标生名额分别确定指标生人选,并在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指标生名单。
2.自主招生
各普通高中按照经市教育局批准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组织好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学校在自主招生实施方案中自行确定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等级成绩要求。各招生学校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1.2的比例确定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自主招生学校,考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即视为已填报相应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
局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四区、高新区以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区市高中阶段录取。
3.艺体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
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要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局属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17〕86号)、《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22〕13号)有关要求。获得多所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或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在特长批志愿中,只能选择报考一所学校。获得艺体特长生资格或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未填报特长批志愿的,视为放弃资格。允许学校对专业特别突出的考生破格录取,但须严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专业类别招生总数的五分之一,相关办法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享受优先、破格录取资格考生名单须由招生学校提前公示。
4.艺术班招生
青岛一中艺术班、青岛三十九中艺术班、青岛艺校综合高中班包含多个艺术专业方向。不同学校艺术班可以相互兼报。艺术班招生必须按照录取时的艺术专项设置招生计划(专项生源不足时,允许学校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跨专项调整招生计划),考生按照获得的专项资格填报艺术班志愿。允许学校对专业特别突出的考生优先、破格录取,但须严控数量,相关办法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享受优先、破格录取资格考生名单须由招生学校提前公示。